文档介绍:高安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2013-2030)
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环境卫生规划目标 2
第三章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 3
第四章城市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 9
第五章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13
第六章市域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8
第七章环卫科技进步规划 19
第八章环卫管理体制与管理政策规划 20
第九章近期环境卫生建设重点及改造规划 21
第十章中期环境卫生建设重点及改造规划 22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 23
第十二章产业化发展规划 24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6
第十四章附则 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的规定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高安市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工作,促进高安市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为高安市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建设、规划和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原则
环卫专项规划应充分贯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方便群众、清洁城市、化害为利、造福人民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治理,使环卫设施得到充分的利用。
全民动员,科学引导
在切实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基础上,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减少过度包装,倡导节约和低碳的消费模式,从源头控制生活垃圾产生。
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坚持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中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材料回收利用率,提高生活垃圾中有机成分和热能的利用水平,全面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注重城乡统筹、区域规划、设施共享,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提高设施利用效率,扩大服务覆盖面。要科学制定标准,注重技术创新,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明确城市人民政府责任,在加大公共财政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投入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支持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
第四条规划范围
本项目规划范围与《高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所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即包括瑞州街道、筠阳街道和祥符镇。,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52平方公里。
第五条规划期限
环卫专业规划期限分为近期规划、中期规划和远期规划。
近期规划:2013-2015年
中期规划:2016-2020年
远期规划:2021-2030年
第二章环境卫生规划目标
第六条总体目标
1、近期目标(到2015年)
(1)环卫设施和城市经济发展同步配套建设;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和环卫管理法规,制定出适合本市市容、环卫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市容环卫机构健全,环卫经费落实。有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的中、长期规划,垃圾粪便处理技术档案齐全(包括处理场建设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卫生监测和运行管理等文件资料)。
(3)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98%,做到定期清扫保洁、消杀、周围整洁无蝇蛆;城市清扫保洁率达85%,主城区清扫保洁率达100%,其中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40%;城区垃圾容器封闭,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不遗洒、不滴漏),定时定点收运,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粪便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车容整洁,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
(4)城市垃圾容器化收集率达8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达到50%、乡镇30%以上。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减量化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5)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建设和管理公厕。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汽车首末站、旅游景点、繁华街道、重点地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设置的公厕应不低于二类标准,整个城市二类以上公厕比例为100%。
(6)市容环境整洁,街道路面平整,路边沟渠畅通,无污水坑凹,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渣土暴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挂衣物、乱写乱画乱贴及随地吐痰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五包”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沿街标语、广告、门牌门匾设置合理,图案规范完整;临街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积极推行灯光亮化工程,沿街电讯线路暴露少;城区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
2、中期目标(到2020年)
(1)城市清扫保洁率达100%,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不遗洒、不滴漏),定时定点收运,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2)城市垃圾容器化收集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达70%、乡镇40%以上。部分实现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3)水冲式公共厕所达100%;
(4)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