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329国道舟山朱家尖(观音)大桥
防撞警示墩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制定本预案。本预案制定起实施执行。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针
认真贯彻积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责任重于泰山,制定预案首先以自救为主、求救为辅,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大多数人,优先保护贵重财产。杜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分工负责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创建提高文明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到实处。
二、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防撞墩海测方向设2根Ø1000预应力PHC管桩,桥侧方向设置3根Ø1000预应力PHC管桩。桩长50米,桩顶标高+。
桩基上部结构为C40砼墩台,平面梯形,、,梯形高(长向)。,底板标高+,墩台顶标高+。
三、可能发生事故的缺点和影响
对本项目工程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有:打桩船沉桩区域、架子平台搭设处等。打桩船及驳船的施工情况,过往船只的安全情况。
四、应急事故救援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应急事故救援领导小组,由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任组长,应急时担任总指挥,副组长由副经理或专职安全员担任,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分别担任组***员。对组成的应急小组必须定时开会订立规章制度,对存在的隐患提出应急意见。对应急救援小组进行培训。
应急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及时修正实施方案,及时调整适应的科学方法。领导小组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及事后处理。
五、应急措施及各通讯情况安排:
1、随时收听气象预报,观测施工天气,如遇大风或台风天气,观测走向和动态,做跟踪处理,并确定台风来袭的该几日是否为大潮汛。
四、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1、在施工船南侧的海燕桥上设置红光环照警示灯。
2、在施工船的锚定位置设置浮桶,并在浮桶上挂红光环照警示灯。
3、在已施工完的桩上贴上反光标志,有必要时在施工好的桩上持红光环照警示灯。
4、除按有关规定显示信号外,施工船白天应悬挂黄色施工专用旗一面,夜间应垂直显示红光环照灯两盏;
5、设立专职通信员与安全员,确保与舟山市海事处联系畅通,按有关规范要求在两岸设置标明施工区域范围的界限标志以及桥梁安全警示标志和施工专用标志;
6、成立24小时值班小组,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7、施工前与当地海事部门联系,同时根据该项目特点,制定墩台施工方案,特别是制定主桥施工期间各项航道保护措施。
8、在航道显著位置设置警告标志牌和限速标志牌等,提醒通航船舶注意避让。标志做到明显、清晰。夜间设置航道指示灯,进行航道维护和保障航道安全。
9、加强宣传工作,保证来往船舶知晓跨越朱家尖大桥施工等有关事宜。
10、各种水中器材和临时工程外围应安装临时防撞设施,防止在航船舶发生撞墩事故。
11、安排专人对施工人员和过往船舶进行指挥,维护通航,确保通航安全。夜间提供适当的航道照明,在施工设施周围挂警示灯或红灯,提醒船舶避让。
12、施工期间应根据航道内船舶通航规律,合理调整施工顺序,尽量将需要占用航道的施工作业安排在通航密度小的时段完成,尽量减少水上作业时间。
13、通航期间的安全措施在主桥桥梁桩基、承台、墩身施工前,制定相关可行的施工方案,积极和航道、海事部门联系,办理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