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研究
摘要:中间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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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8tt t 8. com商业银行应对国内国际激烈竞争的外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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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对中间界定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发展的主要障碍,并提出中间发展的若干对策。
一、商业银行中间围界定
按照<8ttt8table>巴塞尔委员会所确定的标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8ttt8table>通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影响资产负债但能改变当期损益及营运资金的业务,通常包括www .ddd tt. com那些虽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但在一定转变为资产或负债的业务。广义的表外业务泛指所有8 tt 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业务,包括www .ddd tt. com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和或有债权/债务类表外业务,前者是指那些只能为银行带来服务性收入而不会影响银行表内业务质量的业务,后者是指那些虽然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但在一定转变为现实资产和负债的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即狭义的表外业务。
2001年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中间规定》,将中间为“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并将其划分为适用审批制的中间用备案制的中间(详见表1)。从人民银行的规定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塞尔委员会定义的广义表外业务的内容基本一致,适用备案制的中间上就是员会定义的金融服务类业务,而适用审批制的中间上就是/债务类业务,不同的只是我国将涉及证券和保险业务的部分服务类业务放在或有债权/债务业务中来管理,这主要是根据我国目前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体制而做出的选择。
据此,我们sSBbWw对商业银行中间如下定义:商业银行中间商业银行在资产与负债的基础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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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技术、信息、机构、信誉等优势,不运用或较少运用其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咨询、代理、担保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而收取一定务。中间产负债业务衍生出来,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又有机地融为一体,互相促进。
二、中间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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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陆续开办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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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但主要还是局限于传统型的中间。从总体上看,我国银行中间一个未被全面、深入开发的领域,表现为观念陈旧、品种单一、范围狭窄、效益较差。据资料显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占比为:中国银行为17%,建设银行为8%,工商银行仅为5%.因此. com,无论是从商业银行现实生存空间还是从长远发展方向来看,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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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在体制改革中实现制度创新、功能创新和业务创新,把中间新发展作为dddtt其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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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现代银行的发展史,我们sSBbWw可以,变化的。从最初的货币兑换到存贷款业务,从证券投资到多种经营,进行业务创新的历史,就是统业务转向另一种新兴业务的历史。我国20多年经济体制改革,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储蓄和投资主体由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转变为居民个人和企业,居民成为储蓄主体,企业成为投资主体,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发展受到极大限制。在商业银行单一贷款资产结构状况下,尤其是在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