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税务分局中央八项规定专项自查自纠报告
税务分局中央八项规定专项自查自纠报告
依据《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区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区国税党组发〔2017〕18号)要求,**税务分局近期认真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的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情况
(一)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一是坚决执行党的决定。支部全体党员自觉遵守党章,严肃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各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三严三实"和"三个三"要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使命。
二是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尊重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件集体协商、民主表决,提高决策科学性。
三是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方针政策,维护政令畅通;认真执行各项税收规章制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区局34项管理制度,提高队伍执行力。
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全面深化内控机制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情况。一是深入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加强基层税源服务管理,改变只关注重点税源企业、忽
视面上税源点服务管理的现象,坚持"让便民办税春风吹遍每一个角落"的原则。
二是大兴厉行节约风尚。严控经费使用管理,严格公车使用管理,2017年上半年电费较去年同期下降2.85%,办公耗材下降3.96%,牢记"两个务必",大兴勤俭节约之风。
三是认真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工作。有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依法行政、办事效率低下和"吃拿卡要报"现象。
二、落实《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自查自纠情况
(一)认真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税务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三个三"要求、《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开展"三清三察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