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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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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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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doc.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烟台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规划条件通知书
烟高规条字【2010】第16号
经业务会研究,同意菊花山路以南、创业路以西地块项目规划条件:
1、适用范围:
本规划条件是对该基地总用地范围所提出的规划条件,凡与该用地范围不符,以部分用地进行储备或出让的,则该规划条件无效。
2、规划设计原则:
该项目要充分体现烟台“滨海生态科技新城”城市特色,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思想,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章及《烟台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等的要求。
:现状为农田和村庄建设用地,无需保留建筑,用地较平坦。
规划用地范围(四至):东临创业路,南临规划路,西临杏山路,北临菊花山路。(详见用地红线图)
:
其中: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创业路道路红线宽50米,规划路道路红线宽24米,杏山路道路红线宽30米,菊花山路道路红线宽30米。
规划道路绿线宽度:创业路道路绿线宽25米,规划路道路绿线宽4米,杏山路道路绿线宽5米,菊花山路道路绿线宽5米。
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多层建筑后退规划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后退杏山路和菊花山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0米;高层建筑后退规划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5米,后退杏山路和菊花山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5米;建筑后退创业路道路红线不少于50米。
、用地使用性质
使用性质:住宅可兼容商业(沿创业路西侧道路红线向西100米范围内为公建)
、用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可建设用地)
建筑密度:≤19%
建筑规模: 地上建筑面积≤370200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不少于40000平方米,居住区级商业不少于10000平方米,小学建筑面积不少于11000平方米,托幼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5000平方米。
、绿化要求
绿地率:≥35%
4、规划设计要求
规划布局合理,因地制宜,交通顺畅、动静有机结合,绿化景观及空间层次丰富,配套完善合理。妥善处理好建筑形式、体量及色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并能形成良好的城市景观,特别是创业路的城市天际线和空间关系。曲家洼村安置于地块东南部,望杆墩村安置于地块西北部,新添堡村安置于地块东北部,小山后村安置于地块西南部,四个村全部安置于地块内。
5、城市设计要求
建筑高度及层数: ≤120米,建筑主体层数≤40层。住宅及商业主体建筑高度不少于30米,沿创业路建筑层数≥12层,建筑高度≥30米。要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多层建筑地下不少于一层,高层建筑地下不少于二层。停车按照如下配置:商业大楼、商业区、- m2建筑面积;博物馆、展览馆、- m2建筑面积;剧场、影院、体育场(馆)- 座位;办公楼、宾馆、 m2建筑面积;地上停车场面积应不少于总停车场面积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