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化创意产业理论研究综述
□匡小娟 蒋 苏 曾艳梅
【内容摘要】当前知识经济与后工业时代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是当之无愧的朝阳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然结果。在此背景下,国外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本文从文化创意产业的含义、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理论、文化创意产业的实践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综述。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 理论研究; 文化产业
【作者简介】匡小娟,蒋苏,曾艳梅; 江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文化创意产业的含义
国外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各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经验与发展模式,并提出了一些相关理论及政策建议。国内外对创意产业内涵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英国学者 David Thorsby ( 1997 ) 指出: 所谓创意产业,就是要将抽象的文化直接转化为具有高度经济价值的“精致产业”。他认为,这种创意产业具有三大特色: 第一,创意产业活动会在生产过程中运用某种形式的“创意”; 第二,创意产业活动象征意义的产生与沟通有关; 第三,创意产业的产品至少有可能是某种形式的“智能财产权”。该定义体现了文化产品产业化、商业化的过程,并强调了创意将抽象概念具体化的作用。
2001 年英国又出台了《创意产业图录报告》,将创意产业正式定义为“源于个体创意、技巧及才干,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与利用,而有潜力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产业”。这一定义强调的核心是文化和创意,以及推崇个人创造力与创新。
享有“创意经济之父”美誉的英国经济学家约翰· 霍金斯( 2003 ) 从专利授权角度出发,认为创意产业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商标、设计等四项产业,并由此形成了智慧财产。因此,创意产业可界定为“产品都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内的经济部门,本质是用创意资本投入把所有产业联系在一起”。
美国大学教授理查德·凯夫斯( 2004) 从文化经济学角度定义创意产业,并力图构建一门新的创意产业的文化经济学。他认为,创意产业是“提供给我们宽泛地与文化、艺术或仅仅是娱乐价值相联系的产业和服务”。该定义涵盖的内容更广泛,并且提及了娱乐价值的重要性。国内学者根据创意产业在我国的发展情况也作出了相应的定义。李世忠( 2008) 认为创意产业是指依靠创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赋, 借助于高科技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产生出高附加值产品,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产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给出了自己的定义: “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
活动”。它明确了创意产业参与物质形态生产与服务的具体环节。
二、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理论
( 一)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西方经济学界最早明确提出“创新”概念的学者是德国著名经济思想家熊彼特,他强调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为: “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并非资本和劳动力,而是创新,在创新的过程中,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使用是关键的重要因素”。熊彼特将创新概括为引进新产品、引用新技术、开辟新市场、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新的供应来源和实现企业新的组织形式五种情况。此外熊彼特还特别强调企业家在创新中的主导作用,认为所谓的“企业家精神”是创新的原动力,而且在他的研究中排除了需求因素的影响,因此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基本上是一种“供给推动说”。Mowery & Rosenberg( 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