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出卖人
乙方将其所属房屋(转让给甲方(买受人)所有,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详见
第十条。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1、出卖人乙方依法享有该房屋全部产权,并对该房屋有合法的处
分权。
2、该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
3、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4、租赁情况为:正在租赁过程中,2016年3月31日到期。出
卖人已得到该房屋的承租人承诺不对该房屋主张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1、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总价(含地下室)共计为:人
民币630000元(大写:陆拾叁万圆整)。
2、付款方式及其付款期限
(1)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前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
(大写:
贰万元圆整)。
(2)出卖人于2016年3月31日将标的房屋交付于买受人甲方,
买受人甲方并于当日即2016年3月31日将剩余房款 610000(大
第四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
1、出卖人依法享有该房屋全部产权,并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处分
权。房屋交付后,出卖人认可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买受人。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出卖人应对各项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3、在房屋交付日【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费用由出卖人承
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2016年3月31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
承担。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
买卖双方协商,出卖人在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
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燃气表的读
数, ;
2、出卖人与买受人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
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出卖人将房屋过户所需的全部材料交予买受人。
5、如在房屋交付后,遇到拆迁、强收等相关事项时,国家或相关
部门给予的补偿款或等款项均有买受人享有。如需以出卖人名义办理
相关收取上述款项手续,出卖人应积极配合,若出卖人收到上述款项,
应立即无条件交付买受人。
第六条权属转移登记
1、本合同签订时,该房屋尚不具备***条件,待条件具备时,出
卖人应当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具备过户条件时,出卖人应当配合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因产权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出卖人同意在该房屋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2年后积极配合买受
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若买受人要求在该房屋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2年
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出卖人也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买受人按逾期
应付款的万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应付款的
5%,逾期付款超过9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按照累
计应付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即2016年3月31日)交付
房产的,每逾期一天,出卖人应按照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买受人
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超过9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
按照房屋总价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应当恪守诚信,在该房产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之前,出卖
人不得侵害买受人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将该房产另行出售、抵押等,
如果出卖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全款,
并按购房全款的百分之三十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买受人、出卖人、见证人各执一
份,本合同经出卖人、买受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约定:
1、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
2、据本合同规定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讯、联系均采用书面形
式,经专人递送、传真、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送至本合同记载的通讯
地址,既视为送达。甲方、乙方双方之联系资料(地址、电话、银行
资料等)如有更改,应在更改后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3、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买受人、出卖人、见证人应积极协商、
调解;协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