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社区卫生服务技术规范社区结核病病例管理
2018/4/24
CHAC 社区结核病病例管理
2018/4/24
CHAC 社区结核病病例管理
初诊流程图说明
首先评估
对就诊患者的危险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全面评估,若存在危险指征应迅速转诊。
对危险症状和体征
看:是否有意识改变?
是否有呼吸困难?
是否有紫绀?
问:是否有如下症状?
是否大咯血?
心悸气急吗?
胸痛胸闷吗?
有刺激性的干咳吗?
是否出现少尿或无尿?
是否有严重的皮疹?
为防止医疗风险,当患者出现上述任何一项症状或体征时,须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向相关医院转诊!
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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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诊流程图说明
对于首次前来就诊的患者,一定要首先明确其是否经专业的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过患有结核病,对于曾经被诊断为结核病的患者要根据其是否治愈以及服药情况等进行相应的分类处理。
首先,对于初次前来就诊的患者可分为两大类:
既往无结核病
既往有结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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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分类结果选择
1、既往无结核病史且症状体征无异常
健康教育,生活方式指导。
2、既往无结核病史,但疑似为肺结核病患者
填写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卡;
转诊至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后一周内随访。
3、既往有结核病已治愈者
处理同既往无结核病患者。
4、既往有结核病未治愈但无中断治疗的患者
根据检查结果,确认患者是否有药物不良反应、是否
有新的并发症出现或并发症出现异常。
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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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上均无,则继续目前化疗方案,督导患者按时服药。
若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对于轻微的药物不良反应,则对症处理,维持目前化疗方案,继续督导患者服药。若二周后患者症状或体征不见好转,则通知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大夫,及时转诊,一周内随访;对于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立即转诊到结核病防治机构,一周内随访。
若出现并发症,对于轻度的,则对症处理,继续目前化疗方案,继续督导患者服药,若二周后患者症状或体征不见好转,则通知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大夫,及时转诊,一周内随访。对于重度的,则立即通知结核病防治机构大夫,转诊,一周内随访。
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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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既往有结核病未治愈且有中断治疗者
根据患者的确诊时间、治疗时间和中断时间的不同以及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情况来决定其处理
若中断时间<2周,继续原来的化疗方案,对于药物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处理同上。
若中断时间为2-8周,治疗时间<1月,则需要重新开始原来的化疗方案,对于药物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处理同上。
若中断时间为2-8周,治疗时间≥1月,则立即转诊,一周内随访。
注:需要转诊时,在上报结核病防治机构大夫的同时,可征求其相关处理意见,确保患者安全、及时转诊。
如果同时出现多种症状或体征,以最严重情况的处理原则为准。
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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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所有的肺结核病患者
1、对于不需要转诊的,要确定其社区管理方式。目前有四种管理方式、分别为全程督导、强化期督导、全程管理和自服药。结合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特点,建议社区采取以下分类管理:
:
在病人治疗全过程中,每次服药均应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核病防治人员的直接面视下进行,药品由社区医生保管。
为尽量方便患者,患者可在机构门诊或者家中接受治疗,在家中治疗的患者,由社区医生定时送药到家,委托家属看着患者服药到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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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强化期进行由社区医生直接面视下的治疗,方法同全程督导。
继续期采用全程管理。
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初治涂阴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全程都可采用全程管理的方式。
2018/4/24
全程管理
指在治疗过程中培训家庭督导员,由家庭成员对其进行督导.
做好患者的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解释病情、介绍治疗方案、规则用药的重要性等;培训患者及其家属,要求能识别抗结核药物,了解其常用剂量和用药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提醒病人定期门诊取药,每月取药1次。凡误期取药者,应在3天内及时通过电话,家庭访视等方式及时追回患者。并说服患者坚持按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