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章保险的性质与功能
第一节保险的性质
第二节保险的特征
第三节保险的功能与作用
第一节保险的性质
一、保险性质学说评介
insurance
在英文中最初的意思:“Safeguard against loss in return for regular payment”
在我国,保险是一个外来词,是由英语“Insurance”一词翻译而来的.
(一)损失说
损失说以损失概念作为保险定义的核心
◆损失赔偿说--保险是一种损失补偿合同
☞起源:海上保险
☞代表人物:英国的马歇尔()和德国的马修斯()
马歇尔:“保险是当事人一方收受商定的金额,对于对方所受的损失或发生的危险予以补偿的合同”。
马修斯:“保险是约定的当事人一方,根据等价支付或商定,承保某标的物发生的危险,当该项危险发生时,负责赔偿对方损失的合同”。
◆损失分担说--强调在损失补偿中多数人互助合作的事实
☞代表人物:德国的华格纳()
“从经济意义上说,保险是把个别人由于未来特定的、偶然的、不可预测的事故在财产上所受的不利结果,使处于同一危险之中,但未遭遇事故的多数人予以分担以排除或减轻灾害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这个定义既能适用于任何组织、任何险种、任何部门的保险,同时也可适用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甚至还适用于自保”。
◆风险转移说--强调保险组织在损失补偿中的地位和作用
☞代表人物:美国的魏兰脱()
☞强调损失补偿是通过众多人把风险转嫁给保险组织来实现的
魏兰脱:“保险是为了赔偿资本的不确定损失而积聚资金的一种社会制度,它是依靠把多数的个人危险转嫁给他人或团体来进行的”。
--分别阐明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代表人物:德国保险法学者爱伦贝堡()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补偿经济损失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保险合同不是损失赔偿的合同,就是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合同”。二者只能择其一
德国、法国、日本和瑞士等国家的保险法都是分别给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下的定义
◆技术说--以保险的技术特性,统一解释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强调了保险的数理基础
☞代表人物:意大利商法学者菲方德()
该学说认为,保险费的计算、保险基金的计算都需要有特殊的技术,保险的特性就在于采用这种特殊技术。
保险人在计算保险基金时,一定要使实际支出的保险金的总额和全体被保险人交纳的净保险费的总额相等,这就需要通过特殊技术保持保险费和保险赔款的平衡。
(三)非损失说
欲望满足说--以人们的欲望和满足欲望的手段来解释保险的性质。保险是以损失赔偿和满足经济需要为其性质的
☞代表人物:意大利的戈比()
德国的马纳斯()
戈比认为,保险的目的,是当意外事故发生时,以最少的费用满足该偶发欲望所需的资金,并予以充分可靠的经济保障。
马纳斯主张:“保险是保障因保险事故引起金钱欲望的组织,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必须以引起金钱欲望为前提条件”。
追随者威尔纳说:“保险是多数人的团结互助的集体,其目的在于对意外事故引起财产上的欲望,以共同、互助的补偿手段为保障”。
财产共同准备说--一种保险的静态观
☞代表人物:日本的小岛昌太郎
只有积蓄货币作为财产准备,才能应付意外事故的损失和支出的增加,保险人是受托管理经营的组织。
“保险是为了安定经济生活,将多数经营单位组织起来,根据大数法则积聚经济上的财富并留为共同准备的”。
相互金融说--立足于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来解释保险
☞代表人物:日本的米谷龙三
保险是以发生偶然性的事实为条件的相互金融机构。
当今的经济是货币经济,所有经济活动都是用货币的收支来表现的。因此,保险作为应付经济不安定的善后措施,需要以调整货币的收支为目的,而保险费的收取和保险赔款的支付都是用货币进行的,所以,保险是金融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