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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车船税征收标准明确 2012年起实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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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车船税征收标准明确 2012年起实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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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车船税征收标准明确 2012年起实施.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江苏车船税征收标准明确 2012年起实施
一、车船税法何时开始施行?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11月23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其中,所有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权或者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
上述所称的单位,包括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所称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三、哪些车船需要缴纳车船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以及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需要缴纳车船税。
四、江苏省车船税的税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省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
 
税目
计税单位
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元)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含)以下
每辆
120
(含)
300
(含)
360

660

1200

2400

3600
商用车
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20(含)人以上)
每辆
480
江苏省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540
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
60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30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60
轮式专用机械车
60
摩托车
 
每辆
60
五、车船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车船税法规定的法定免税车船如下:
1、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照的车船;
3、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国务院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
1、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减半征收车船税;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3、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
我省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
另外,对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六、纳税人如何缴纳车船税?
纳税人可以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