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共青团选举办法
共青团选举办法
共青团选举办法共青团选举办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共青团×市十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增选产生共青团×市十七届委员会名常务委员。凡十七届团市委委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工作由会议领导机构主持。
二、增选常务委员人,常务委员候选人的名额应选名额的。为此,拟定候选人为人。
三、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被选举人获得的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会议领导机构讨论决定是否再进行选举或增减应选名额。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难以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四、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委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
五、选举时,设监票人名,总监票人名,从不是常委候选人的委员中,须经全体委员通过。计票人由会议领导机构指定。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的监督。
六、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常务委员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因故未能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时,选举人可以对候选人投成票,也可以投不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选票的写法为:
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成的,不划任何符号;不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弃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