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规定
关于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规定
关于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规定**市关于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端正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坚决制止干部职工在婚丧喜庆等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良行为,根据中央、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第三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在尊重和保留传统民俗民风的同时,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坚持文明节俭的原则。反对封建迷信、反对大操大办、反对讲排场相互攀比。严禁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第四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实行报告制度。原创:
91enmi.办理婚嫁喜庆事宜十五日前、办理丧事一个月内,当事人要将事宜名称、时间、地点、范围、用车数量、车辆来源等填写情况报告表,报本单位领导审查签批。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无论本人或子女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实行双报制,在向单位申报的同时还上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按要求报告的按干管权限给予批评教育,写出检查。第五条干部职工办理婚嫁喜庆事宜,除为本人或子女外,不准以自己的身份为其他亲属操办,当事人双方在同一地方工作的,不准两地或重复操办的,宴请人数不准超过60桌。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进行通报批评。第六条干部职工办理婚嫁喜庆事宜,一律禁止使用公车,对违规使用公车或在用车时以种种方式故意遮盖机动
车照的车辆,经查实属公用车辆的,对车主及用车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警告处分。第七条干部职工办理婚嫁喜庆事宜,除宴请亲朋好友外,不准向下属单位以及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发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动用公款公物向事主送礼。以单位名义用公款公物向事主送礼的,按挥霍浪费论,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第八条严禁干部职工以工作调动、升职、建房、乔迁以及子女升学、参军、生日、满月和父母退休、祝寿为名在亲属以外的人员中设宴请客,借机敛财。违规设宴请客的,没收全部违纪所得,并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第九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