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乙方具有丰富的投资理财经验及操作技能;
2、甲方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就合作投资理财事宜(以下简称“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合作方式  
甲方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乙方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
甲方和乙方将出资资金汇入双方指定的证券托管银行账户,乙方凭借丰富的投资理财经验及操作技能负责指定证券账户的具体买卖操作,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 
甲、乙双方共同指定如下证券账户作为合作事宜的管理账户以及操作平台:
开户证券经营机构:
证券账号:
户名:
账户初始资金:
甲方1000万
乙方100万作为劣后保证金存入甲方指定帐户
托管(开户)银行:
托管(开户)银行账号:
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投资需要向指定证券托管银行账户或者甲方指定的其它银行账户,一次性或者分次汇入出资资金,甲方在乙方汇入保证金后全部到指定帐户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将出资资金一次性或分次划入指定证券账户。
4、甲方和乙方每次将出资资金汇入指定证券账户后,双方均应就已出资资金的到位情况以及合作出资总额办理书面确认手续。甲方的首次出资的书面确认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须将指定证券账户以及账号登陆密码提供给乙方操作使用,甲方和乙方应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二、甲、乙双方承诺,上述出资资金均系各自的自有资金,以及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和处分权,资金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乙方承诺,将合法操作指定证券账户,不进行非法证券交易。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中止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合作事宜期限为自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止,乙方应在合作期限届满日前(包括届满当日)将指定证券账户清仓。合作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有意向持续或者继续合作的,应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形式合作协议。
在合作期限内如要终止合作或临时提取管理账户中的资金则应向其他方书面提出申请,乙方应在一方提出该等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指定证券账户清仓,并终止管理和操作。
由于合作期限届满或单方申请导致合作终止,乙方对指定证券账户清仓后,甲方有权修改指定证券账户的登陆密码。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勤勉尽责,尽可能地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修改指定证券账户的登陆密码。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合作事宜的风险控制条款如下:
绝对风险控制指标为亏损额不超过指定证券账户初始资金余额(即甲方和乙方实际出资总额,下同)的5%,全部风险及亏损均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进行投资理财操作的期间,无论盘中还是结算后,必须保证指定证券账户资产总额(股票市值加剩余现金)持续保持在账户初始资金余额的95%以上。
(3)如指定证券账户资产总额低于账户初始资金余额95%,乙方无权继续买入股票并有义务立即主动与甲方沟通,且乙方应在次日上午9:30前以自有合法资金划入托管银行账户根据当前市场情况补充账户资金,并保证账户资产总额达到初始资金的100%。
(4)如指定证券账户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