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苏辰星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出差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了加强员工出差及差旅费的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方法。
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均依照本办法之规定办理。
2. 申报、审批程序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如实填写《出差流程套表》,按规定经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直到总经理核批。持批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原件由出差人暂存。
、期限的审批权限如下:
国内出差1个月以内的,由副总经理核批。
出差至国外(含港澳台)以及国内连续出差1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核批。
3. 差旅费标准
出差人差旅费用分为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等。
交通费以单据认定,实报实支。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者不报销交通费。
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公务、轮船一等、火车软卧、汽车软卧;如遇特殊情况可包车或租车。
部门负责人出差,可乘飞机经济、轮船经济、火车硬卧、汽车卧铺;
一般员工出差,可乘轮船经济、火车硬卧、汽车硬座。
员工在出差当地的市内交通费凭票、按附件1不超过报销规定的上限报销。
员工出差的伙食补贴按照附件1的标准贴现。
员工出差,因公交际、招待、应酬费用,除总经理室核准由公司开支外,概由个人负担。
若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其市内交通费不予补助。
若出差人员是开会学习或其他单位借用,由会务组或借用单位提供吃住者,其差旅费不予补助。
员工因公去外地学习,学习期在一周(7天)以内者,按出差人员标准予以补助;超过一周,由行政人事部与出差当地的有关单位联系,确认各项出差费用的标准。
员工出差,若条件许可,提倡住在亲友或自己家中,既可增进亲情、友情,又为公司节约了费用。
员工在南通市区和通州市区办事不算出差,不给予出差补贴。办事只能乘坐公共汽车(凭票实报)或由公司派车,乘坐出租车的需经总经理室同意。
去南通除南通市区和通州的其余各县市出差,给予15元伙食补助;如需在当地住宿,最高标准不得超过120元。
4. 差旅费报销
员工出差,如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超过规定标准者,须由总经理室批准方可报销。
员工出差,持审批的《出差申请单》可到财务部预借相应标准的差旅费用。
员工出差,如有采购计划并需借款的,按借款有关规定办理。
出差任务完成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填结《差旅费报销申请单》,与《出差申请单》一起送交审批。
员工出差期间,凡因电话、传真、电报、网络等特别业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按凭证报支。
差期,不满半日按半日计算,不满一日按一日计算,乘夜车往返者,得另支住宿标准上限的1/2作为补贴。
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除伙食补贴用按原标准发放外,其他费用可比照上级职员的标准支给。
如公司提供车辆及预先已安排好食宿,则公司不提供相应的伙食补贴。
5. 差旅管理
同组出差人员中应由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室指定一名出差人领班,负责此次出差的各项申请、报销与汇报事宜。
员工出差,不得随意变更起程日期,在规定差期内,应完成全部出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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