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2 原建生猪养殖场初审表
乡(镇、街道) 村委(社区) 养殖场业主:
项目
完成情况
分值
考评结果
得分
备注
一票否
决项
2012年出栏肉猪500头以下
有其中一项者即否决
现存栏生猪250头以下
生产区距离居民区、公区场所、公路不达200米,距离旅游景点、屠宰场、饮水水源不达500米
申报项目养殖场粪污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栏舍建设不达标准化要求(即竹筒式栏舍结构)
养殖场位于城市规划区内或无养殖备案
栏舍面积情况
(17分)
1500m2以上
17
达项赋分
1100-1499 m2
15
800-1099 m2
13
2012年肉猪出栏情况
(15分)
2000头以上
15
达项赋分
1500-1999头
13
1000-1499头
10
500-999头
8
现存栏生猪情况
(13分)
400头以上
13
达项赋分
350-399头
11
300-349头
9
250-299头
7
粪污处理设施或零排放建设
(22分)
化粪池(沉淀池)
70m3以上
7
全场使用零排放的给满分;采用水泡粪技术处理粪污的:有分离机的按沼气池项最高分计分,有沉淀池的按化粪池项最高分计分
40-69 m3
4
沼气池(固液分离机)
100m3以上
11
60-99 m3
8
40-59 m3
5
粪便收集房
10 m2 以上
4
消毒设施
(9分)
消毒池
2
逐项赋分
消毒室
2
消毒通道
3
死亡生猪化制池
2
其它
(24分)
兽医室
2
逐项赋分
规范的装猪台
2
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分开
3
完善生猪免疫记录档案、生产管理、消毒、科学饲养管理制度
4
免疫标识达80%以上
3
场地租赁期至合同终止期有10年以上
2
猪场四周建有防疫隔离带,封闭管理
3
猪场规划合理、科学
3
有动物防疫合格证
2
合计
核查人签名: 养殖场业主签名:
备注:1、粪污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已建成未投入使用的按50%计分;
2、栏舍规划按照朝向、栏舍高度、间隔合理情况给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