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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固体废物管理.doc

上传人:陈潇睡不醒 2018/4/30 文件大小:16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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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摘要:系统地介绍了德国固体废物管理的法律框架,阐述了德国固体废物产生现状,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置方法以及德国的包装垃圾的绿点回收系统。
德国的固体废物管理水平位于世界前列。德国废物管理政策的目标就是实现一种面向未来的、可持续的循环经济,其政策重心首先是资源保护,其次是尽可能有效地处理废物[1]。德国在废弃物管理方面坚持预防为主、产品责任制和合作原则,着眼于避免不必要的废弃物的产生。
1  德国固体废物管理的法律框价
法律法规是德国成功推动固体废物管理的重要手段,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鼓励来自工商企业界的自愿承诺,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富有特色的废弃物管理体系。
1972年德国颁布了《废弃物管理法》,要求关闭垃圾堆放厂,建立垃圾中心处理站,进行焚烧和填埋。石油危机后,德国开始从垃圾焚烧中获取电能和热能。到20世纪中后期,德国意识到,简单的垃圾末端处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此,德国在1986年颁布了新的废弃物管理法,试图解决垃圾的减量和再利用问题[2]。1991年德国通过了《包装条例》,这一条例原则上要求生产厂家和分销商对其产品包装进行全面负责,回收其产品包装,并再利用或再循环其中的有效部分。条例实施的目标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消耗量,对包装多次重复使用,以及再循环那些实在无法避免的包装。1992年又通过了《限制废车条例》,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回收废旧车。在主要领域的一系列实践后,1996年德国提出了新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把废弃物提高到发展循环经济的思想高度。
2  德国固体废物产生量及构成
德国国土面积为357 021 km2,相当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面积大小,人口8 181万人,2000年产固体废物 ,其中生活垃圾为4 500万t,具体见图1。
图1 德国固体废物产生现状(2000年,单位:万t)
3  德国生活垃圾管理
  德国生活垃圾管理的分类及收集方式
德国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建立在分类的基础上,德国垃圾分类系统从法律、法规到居民参与、具体实施,其完善程度都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在欧盟对垃圾处置有纲领性的垃圾框架方针(75/442/EWG Abfallrahmenrichtlinie),在德国具体实施是以联邦循环经济和垃圾法(KrW-/AbfG)为基础,其垃圾处置原则同样为: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各州都有其针对的法律、法规和条例。法律中明确了垃圾产生者必须承担垃圾清除、处理、处置的义务。在欧盟根据《垃圾分类编号规定》,对各种不同来源的垃圾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和分类,并进行了编号,以利于管理。全部垃圾共分为20个大类,110个小类,839种垃圾。生活垃圾为第20种垃圾。各州、市、县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方式按照各自实际情况进行组织,具体方式各自不同,其中生活垃圾大体分为有机垃圾、废纸类、废玻璃、包装垃圾、剩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表1所示的是美因茨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德国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组织结构及性质
同我国相比较,德国有着更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根据法律规定居民与企业的生活垃圾都应委托专业部门收集、清运、处理、处置,清运专业部门在德国称为法律授权的垃圾公共清运单位,根据收费规定向居民和企业收取垃圾清运、处置费用,用于垃圾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