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时期下如何加强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治理
【摘要】规范社保基金治理,进步社保财务治理水平,确保社保基金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基金运作的规范性是社会保障工作者的职责所在。笔者以广东省蕉岭县为例,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治理为切进点,阐述了新时期下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治理题目。
【关键词】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治理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基金治理。近几年来社保基金总量越来越大,涉及面越来越广,社保基金治理变得越来越复杂。由于制度缺失、执行不严、监视不力等原因,近几年发生了上海社保基金案、黑龙江阿城社保基金案、四川青神社保基金案等,违规题目时有发生。从全国社保基金案违规单位分析,题目涉及治理社保基金的各个环节。从而说明基金安全治理长效机制仍未建立。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治理,进步社保财务治理水平,确保社保基金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基金运作的规范性是社会保障工作者新时期的长期任务。
一、广东省蕉岭县社保基金现状
蕉岭县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治理制度始于1987年12月,从改革之初的基本养老保险单险种到目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养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大险种,参保职员分别为21 423、20 551、
15 799、15 799、11 899、25 933人,离退休职员5 417人。2008年累计收缴社会保险基金9 706万元,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5 684万元,累计结余社保基金14 316万元,有效保障了参保职员的正当权益,切实维护了蕉岭县社会稳定。
蕉岭县社保基金治理模式,在2007年7月以前,地税是根据经办机构提供数据同一征收社保费、财政部分治理,劳动保障部分负责发放和支出。2007年8月,蕉岭县作为广东省的社保基金改革试点县,率先开展地税全责征收社保费。地税全责征收后承担社会费征收环节的全部职能,负责社保费的缴费登记、征收、检查、催报、清欠、处罚。由于征收主体由地税征收到地税全责征收的转变,一年来面对不少题目,经过地税、财政、社保不断协调沟通努力,使社保基金征收主体做到平稳过渡,社保基金做到应收尽收,2008年逾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社保征收任务。由于征收主体的变更和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保形势,对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笔者以为,新时期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治理应渗透到社保基金运行各环节,全方位治理才能更好地确保基金安全、保值增值。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治理
根据《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进行核算。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财政专户分类治理,按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财政专户,单独核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治理。地税全责征收社保基金后,地税取消社保基金过渡户。根据梅市预字文件精神在国库开设蕉岭县社保基金专户负责接收地税征收社保费,该专户作为社保基金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