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宁波市梅堰地段(JB07)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总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3)《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5)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6)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7)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本次规划的梅堰路地段位于江北区东部,北至东明路,东至东昌路,南至环城北路,西至梅堰路,。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以生活居住为主导的,商业商务、生态等功能为补充的城市生活居住区。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适当加强东昌路商业功能,强化东昌路—东昌路城市发展轴线;适当强化华业街、丽江东路、云飞路的生活轴线;营造优美生活环境,提供紧邻江北庄桥核心商务区的现代居住功能;利用河流绿化塑造良好的城市景观和生活环境;组织科学高效的交通网络体系;提供高效便捷、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
。,%,。
本区规划结构以城市道路为分隔,形成“二心、四轴、一廊”。规划布置社区中心,呈点状分布;规划强化沿东昌路—东昌路的城市发展轴的公建轴;强化沿华业街、云飞路、丽江东路的生活轴线;强化沿河的生态廊道。
3、控制单元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梅堰路地段划分为2个控制单元,单元编号为JB07-01和JB07-02。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用地面积、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194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的建设容量193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4、用地规划
,%,。,。规划以城市道路围合空间,形成2个社区。,二个社区分别为12000和10000人。
,%,。,%。另外,,。
规划公共设施按市区级-街道级-社区级三级配置。
增强公共设施布局结构:延伸东昌路—东昌路商业轴线,营造云飞路、华业街、丽江东路商业氛围,与周边公共设施联系与加强;
以菜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邮政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多点集中分布的居住区中心;
以社区商业网点、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