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
照。各供电单位对公告关闭的煤矿下达书面停电通知,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切断电源,停止供电。行政监察机关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关井工作或弄虚作假的产煤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及其责任人实行问责。各级检察机关负责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触犯刑律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关闭矿井违法进行生产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依法查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矿井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
四、具体时间安排第一步, 12月5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整顿关闭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并对辖区内的煤矿进行摸底排查,研究提出整顿关闭矿井名单。第二步,报省工信委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关闭矿井名单。第三步,12月6日开始,各县区国土资源、煤炭、工商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局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省级部门吊销相关证照。凡暂扣证照的矿井必须停止生产,具备关井条件的矿井必须实施关闭,12月31日前,各县区公告关闭的矿井必须全部停产。在此期间,市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县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行督察。第四步,20**年1月1日起,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未关闭矿井实施关闭工作,并做好建档、上报、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方案
迎检等工作,20**年1月31日前完成全部矿井关闭工作。第六步,20**年2月10日前,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并向市政府写出验收报告。第六步,市政府向省工信委提交验收报告。
五、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煤炭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安全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有效措施,是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煤炭产业持续稳定好转的迫切要求。为此,各县区人民政、市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理解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切实加强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间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度。煤矿整顿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