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0年为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与你单位签定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目标责任如下:
一、事故控制指标
1、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因工生产伤亡率控制在0;
3、无消防安全事故;
4、无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死亡事故发生;
5、无因行政审批失误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1、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计划、目标,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单位安全生产领域的各项重大问题。
2、要进一步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内部调剂等办法,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2-3名专兼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3、要对安全生产台帐和行业安全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对台帐要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切实把工作制度、监管机构、安全投入、隐患整改等各个方面的措施落到实处。
4、要搞好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参照县政府出台的《莒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做法,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落实救援责任、救援物资、救援装备和救援队伍,并组织定期演练。
5、要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新格局要求,依据行业和部门职责,推进执法、治理、教育“三项活动”,确保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生产安全。要按照县府办、县安委会及上级水利部门的要求,严格履行好承担的责任,确保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
6、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积极配合县安委会、上级水利部门,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规范管理。
7、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备案制度。建立常规性自查与突击式检查、普查与重点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做到每次检查都有明确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有明确的整改要求,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检查组成员和被检查单位(站室)负责人双方签字,存档备案,以便于责任追究。
8、要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9、要严格实行危险性大及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可行性论证和预评价,确保建设项目落实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的有关规定,项目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批率达100%;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检测检验,保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10、要强化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完善基础消防设施建设,积极整改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各单位对沿街出租房的“三合一”的消防工作,要做到责任到人、到位。
11、要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的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严禁对发生的事故越级上报、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12、要组织、指导、协调、监督防汛、抗旱的安全管理工作。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