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抽签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鸦滩袁祠小学运动场
项目编号:皖H217CQ134号
招标人:望江县教育局
控制价: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规定的全部内容。
付款方式(支付进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决算审计后付至总造价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下浮率: 12 %
中标合同价:
一、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及履约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
2、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施工员(或质量员)1名: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或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名: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中标人必须根据项目具体特点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配备相应岗位人员,确保人员配备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中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岗,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4、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签订抽签时所报项目经理、以及签订合同时确定的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要求,确需更换时,更换人员的资格等级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并应符合抽签公告及项目需求要求,其中国有资金投资(含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项目,项目经理的变更应经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和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且变更后的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业绩等不应低于原项目负责人。上述变更人员至原合同工期满之日止,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全省范围内承接其他工程。
5、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履约担保要求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工期、质量、安全等工作,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人可勒令其无条件退场,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并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安全文明要求:
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拆除改建项目承包人施工时须保证原建筑、结构和材料的完好,损坏部分投标人无条件自行恢复。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施工中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各类管线安全运营,确保沿线居民出行通畅,将施工给群众带来的干扰降至最低。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抽签公告及项目需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施工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负责无偿返工,赔偿由此可能带来的发包人的损失,包括对使用功能造成影响的损失,并承担工程总造价的2%-3%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建造师,并保留解除施工合同的权利。
工期要求: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以开工通知中的开工日期起算。
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按照抽签公告及项目需求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以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关键节点的进度计划,向承包人报劳动力和施工机械使用计划,使用计划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后,必须严格执行,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将进行严格考核,经考核,有效劳动力人数和机械数量达不到计划要求的,视承包人违约,违约金按如下标准计算:劳动力按500元/人·天,施工机械按1000-5000元/台·天。累计出现10次(含10次)以上者,影响工程进度且不能如期完成节点工期或总工期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六、农民工工资要求:
符合省、市、县有关规定。
七、材料要求:
1、除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外,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数量、产地、技术参数等组织采购,未经发包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型号等不得擅自更换。
2、对发包人未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采购,必须选用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的要求并经招标人同意。
3、中标人对本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