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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拍卖 SUNNY AUCTION 拍卖公告.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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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阳光拍卖 SUNNY AUCTION 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将对一批店面承租权、一辆机动车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及起拍价(以下标的均设保留价)
1号标的:位于遂昌县公园路27号店面,承租面积约16㎡,承租日期从2013年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月租金起拍价200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2号标的:位于遂昌县平昌路51号、53号、69号、75号店面承租经营权拍卖,分间拍卖,每间承租面积约11-22㎡不等,租期3年,从2013年2月1日起,月租金起拍价300元/间。竞买保证金每间2000元。(详见拍品清单)
3号标的:位于遂昌县平昌路71号店面2间,承租面积约44㎡,租期3年。从2013年2月1日起,月租金起拍价600元。竞买保证金4000元。
4号标的:车牌号为浙KF9247圣路SL5030XYCX小型专项作业车一辆,。竞买保证金2000元。
二、报名须知
报名时单位持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两份,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和报名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两份,同时须交纳相应竞买保证金及报名资料费200元。竞买成交者,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冲抵成交款,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阳光拍卖 SUNNY AUCTION 拍卖公告
三、报名、展示、拍卖时间及地点
报名、展示时间:2013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21日下午5时止
报名地点:遂昌县君子路43号2楼(遂昌阳光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拍卖地点:遂昌县招投标中心1楼
拍卖时间:2013年1月22日上午10时
咨询、联系电话:8180947、**********(胡先生)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帐号
开户行:遂昌农行东街分理处
户名:丽水市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9840201040001149
丽水拍卖网/
遂昌县招投标网./刊登拍卖公告
丽水市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5日
阳光拍卖 SUNNY AUCTION 特别规定
2013年第9期拍卖会特别规定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1月22日上午10时在遂昌县招投标中心一楼开标室举行拍卖会,将对一批店面承租权、一辆机动车向社会公开拍卖,为使本次拍卖活动合理、合法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一、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估低价方式进行,即增价方式。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
二、本公司声明
1、本次拍卖标的品质以现状为准(1至3号标的不包括装修部分)。1至3号标的的承租面积仅供参考,如有误差,与拍卖成交价不发生关系。
2、若委托方在本次拍卖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一切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保证拍品的质量,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或陪同现场察看,有偿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在成交当日向丽水市阳光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总额3%的佣金。1至3号标的的买受人须在承租之日前7天与委托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一、二)
,并按《房产租赁合同》(见附件一)规定的付款方式向委托方支付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1号标的签约时须向业主支付前2年租金)。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冲抵成交款(1至3号标的冲抵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2个月租金收取)。逾期不足额支付者除不返还违约人定金外,还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1至3号标的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全部款项后,委托方须在承租之日将标的移交给承租人。4号标的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委托方须在3个工作日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承租人必须遵守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消防安全责任书》中的内容,按时支付租赁费;合同期限届满时必须将租赁物交还给委托方并结清水电费,否则,承租人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不返还履约保证金。承租前的水、电费由原承租方负责结清,承租后水、电费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4、本次拍卖的机动车成交后,因车辆保险已到期,买受人应先办理保险手续。车辆年检、过户及***(包括补办)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应积极配合买受人过户。机动车成交之前如有违章未经处理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从交付之日起,一切因该机动车所引起的纠纷或诉讼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及中介机构无关。买受人在交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按时过户者退回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