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生产员工打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员工上下班的时间,对生产员工采取打卡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行政人事部或相关管理人员统一负责考勤,打卡机设在更衣室下车间楼梯口,整个过程由卫生员和公司安装摄像头共同监管,打卡考勤范围包括生产车间一线员工、质检、急冻库工、班组长和生产主任。
二、打卡考核时间:早上7:30前上班,中午下班吃饭时间为一个小时(如11:30下班的必须12:30回到车间),且中午两次打卡时间间隔要≥20分钟,下午按实际下班时间打卡;另外晚上加班的上下班均要打卡。
三、部门考勤管理:
1、除打卡考勤外,生产班长和管理人员要每日点名并做好考勤记录,并要组织员工每日下班前做好员工本人的签名记录以备查,禁止代签或隔天再签,违者罚款30元/次,包庇的同样罚款30元/次。
2、所有涉及打卡的人员出勤均以打卡机记录为准,请假的需提前一天上交请假条给上级领导审批,车间员工请假2天以内的由组长、班长审批,请假3天由主任审批,请假4天由厂长审批,请假4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班组长请假3天以内和主任请假2天内的由厂长审批,班组长请假3天以上和主任请假2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3、请假审批流程:所有请假条都是交给直管领导,然后直管领导再上报上级领导,一级级审批办理。例如:不管员工请假多少天,都是先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有权限的直接审批,如无权限的交给主任审批;主任有权限的直接审批,无权限的再交厂长审批等等,超出厂长权限由厂长交总经理审批,无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假。
4、考勤人员要保管好经批准后的请假条,且必须在每月3日前上交行政人事部,逾期不上交请假条又无考勤追补卡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如果因考勤人员原因导致不交或逾期交的,该旷工工资将由该考勤人员承担。
5、不请假就擅自不上班或虽提出请假但未获批准就擅自不上班的称为旷工,旷工3天以上的自离员工名单班组长要上送分管主任,主任再报厂长,厂长最迟要在员工自离后的第二天17:30前上交行政人事部,以便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及时补充员工正常生产,防止公司财物损失,违者造成损失的由班组长、分管主任、厂长按5:3:2比例承担赔偿。
四、考勤违规处理:
1、迟到、提前下班20分钟(含)以内或中午打卡时间间隔≤20分钟的,违规多少分钟就扣违规款多少元/次,不打卡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2、迟到、提前下班20分钟(不含)以上2小时以下作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提前下班2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作旷工一天处理。旷工的按日工资三倍扣除,连续旷工三天等于自离,无工资发放;月旷工累计达到5天取消当月工资,年旷工累计达30天的取消当年年终奖。
3、打完上班卡后必须直接进入生产车间,半小时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更衣室、办公室逗留,违者处罚10-30元/次;特殊情况遗忘物品回更衣室拿的,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且每月不得超过2次,违者处罚10-30元/次。
4、禁止叫他人代打卡,一旦发现或查出双方各罚款100元/次。
5、主任要检查自己分管的班组加工完所有产品后才能下班,班组长、质检要检查和确认员工搞好清洁后才能下班,如有违者罚款20元/次。
6、涂改、伪造考勤或请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赔偿损失外还罚款当事和包庇者各30元/次。
7、违规款每月直接在工资中扣除;如查考勤人员出错率=(实际总违规数-查出违规数)/查出违规数>3%以上的,出错率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