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四川农业大学文件
川农大校学发〔2010〕57号
四川农业大学2009-2010学年度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评定名额及标准
:1088名
·年
二、申请条件
在四川农业大学学****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度内无违规违纪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学年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达80分以上,或排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三分之一;无补考,完成该学年规定的学分。
外语成绩:2007、2008级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参加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检测成绩≥60分,艺体类、职业技术师范类学生及普通专科学生须取得四川省英语三级证书;2009级学生英语学年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学****其他语种的学生外语学年平均成绩应在75分以上。
计算机成绩: 2007、2008级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四川省)计算机一级、计算机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四川省)计算机二级考试。2009级计算机不作要求。
(经认定);本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三、评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各班对申请参评的学生进行民主推荐,经班主任审核后报所在学院。
(二)学院对参评学生基本条件进行评审,按限额推荐,学院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式二份),拟评学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并将书面及电子材料交学生处(相关表格在学生处网页上下载)。
(三)学生处审查后报校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张榜公示。
四、日程安排
时间:①国家励志奖学金截止10月31日(星期天)下午4:00之前;②社会捐资奖(助)学金截止11月1日(星期一)下午4:00之前。
纸质档递交地点:我院团总支办公室(4政-101),递交给马标行老师。
电子档上传地址:ftp://.,注意电子档命名方式,如“”。
(注上传方法: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