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紧急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更扎实地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最大努力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与影响,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及州人民政府关于“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防灾原则,全面复查、排查、巡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强化监测预警、应急避险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工作目标:通过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对已有隐患点要逐点查缺补漏,对危险程度和危险区要再评估,对制度和责任要再检查、再落实;对于新发现的隐患点,要明确判定威胁对象、划定危险区范围,百分之百地将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全县15个乡镇,以及凡是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和场所,复查、排查、巡查工作都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其中,城镇、学校、医院、村庄、集市、厂矿、旅游名胜风景区等民居区和流动人口集聚区,交通干线、河流两岸以及重要工程建设
区,是排查工作的重点区。排查内容要求如下:
㈠已有隐患点复查
对已有隐患点要进行全面复查,重点核实进入雨季以来,滑坡裂缝、崩塌危岩、泥石流沟物源有无新的发展;受威胁对象和危险区范围有无变化;监测标志、器具、通讯工具和警示标志是否完好;受威胁群众对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灾场地情况是否熟悉;日常监测预警工作是否保持有效开展。
㈡新隐患点的排查
对于新发现的隐患点,要调查、记录以下内容:
(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可能成灾的迹象(如:地面或建构筑物开裂变形,地面沉降、隆起,危石松动、滚落,泥石流沟物源增加、沟道堵塞等);
。估算致灾地质体的规模(崩塌、滑坡体积,泥石流一次固体物冲出量),分析形成隐患的原因以及可能加剧隐患发展的主要自然和人为影响因素;
(边界和面积),了解受威胁对象(城镇、村庄、学校、工地等),统计受威胁人口和资产情况,按地质灾害险情分级标准,客观判定险情等级。
三、隐患点的现场处置
对监测预警、警示措施不够完善的已有隐患点,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监测预警工作需要进行现场整改。
对于新发现隐患点,要现场填写“两卡”,落实监测预警责任人和监测人员,配置监测预警和通讯器具,确定观测部位和
周期,明确紧急疏散信号、撤离路线和避灾场所并广而告之;必要时,还应在危险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
对于已出现临灾征兆的已有隐患点和险情重大的新隐患点,如果就近能找到安全场地,应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危险区;如果就近找不到合适的安全场地,至少要保证在夜晚或连雨天,群众不在危险区内长时间逗留。
四、排查工作的组织
此次排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教育、民政、建设、交通、水利、安监、旅游、地震、气象、电力、移动、电信、公路段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完成。采取分级、分类,以县为主,乡镇、部门自查上报,专业核查、指导的方式进行。根据国家和省、州的统一部署,我县的排查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㈠动员准备阶段
7月1日至7月10日为动员准备阶段。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盈江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实施方案》,下发通知,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
㈡面上排查阶段
7月10日至7月20日为面上排查阶段。排查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国土资源局业务指导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负责开展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完后认真填写排查记录表(表式和内容见附件1)。并对排查工作进行总结,
于7月20日前报送县国土资源局。总结内容主要包括:(1)排查工作总体情况;(2)已有隐患点的变化、监测预警网络运行和现场整改情况;(3)新增隐患点的类型、数量、分布、成因、威胁人口资产情况,以及防控措施现场落实情况;(4)相关问题与建议。总结报告应附排查情况汇总表,表式和内容见附件2。
㈢专业核实阶段
7月21日至9月25日为专业核实阶段。由县国土资源局与相关部门,在前阶段面上排查的基础上,选择险情重大的隐患点,对隐患点类型、危险区范围、监测手段和方法、预警信号、警示标志和撤离路线、避灾场地等进行全面核查;对于险情紧迫、有无搬迁避让条件的,提出应急抢险处置方案。
核查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编制核查报告并于9月25日前报送州国土资源局。核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⑴核查工作总体情况;⑵核查结果(分别说明隐患点类型、危险区范围、监测手段和方法、预警信号、警示标志和撤离路线、避灾场地设置的合理性);⑶推荐的防灾措施(异地搬迁、应急抢险、工程治理、监测预警等);⑷相关问题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