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州市规划局吴中分局
工业、市政项目审批规定
工业项目
局长审定
区政府领导审定
方案行政审批
(经办人)
答复函
案卷整理
窗口发件
核发审定意见书
(经办人)
分管局长审定
分局会办
科长审核
科长审核
分管局长审定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方案合格进入行政审批
方案不合格提出修改意见
规划公示
(必要时)
现场踏勘
(必要时)
技术审核
方案审核
(经办人)
窗口接件
工业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流程图
苏州市规划局吴中分局
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
申请人(盖章):
申请事项: 工业建筑规划方案技术审查
项目名称:
拟建设地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对年月日向苏州市规划局提交有关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附:建设项目报建详细清单
报建须知:
1、在我市辖区内一切建设工程,均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市规划条例》、《苏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应加盖印章。
3、委托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书。
建设项目报建详细清单
――规划方案技术审查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项目名称
基本信息
项目类型(打“√”)
新建[ ] 接建[ ] 加层[ ] 改建[ ] 其它[ ]
设计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联系人
规划条件编号
联系电话
报建申报材料
报建材料名称
份数
有√
备注
报建申请表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设计方案2份(图纸内容、深度应符合《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试行)》要求)
光盘1张(设计方案的CAD格式电子文件,在光盘本身及包装袋(盒)上分别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日期等)
工程总平面图(白图)2份
环评审定意见原件1份
需要提供交评的请提供交通影响分析报告及审查意见各1份,需要提供地下文物考古的请提供地下文物考古勘测意见书
规划条件中要求的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需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用地红线图;以划拔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需要提交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规划选址红线图
翻、扩建项目,需提交原有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规划设计条件、设计范围红线图1份。
分期报建项目需提供已核发部分工程许可证的复印件和分期位置图
方案变更提供方案变更申请报告、变更设计依据,变更说明及变更图纸(含光盘1张,光盘要求同上)
上一轮《规划方案审查答复函》及项目所在地政府初审意见
政府涉及项目的会议纪要、办文、批示以及会议纪录等,方案进行论证的项目附论证意见
附表、技术附表、严格遵守并填写
申请人(盖章):
表1、本期地块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1
用地性质
总用地面积(㎡)
2
总建筑面积(㎡)
其中: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主体(㎡)
辅房
办公
其他
其它(㎡)
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地上(㎡)
架空(㎡)
(半)地下(㎡)
3
容积率
建筑密度(%)
4
绿地率(%)
最大建筑高度(m)
备注:《苏州市实施细则之“指标核定规则”》
表2、本期申报建筑明细表
建筑编号
建筑类型
地上层数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主体(㎡)
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地上(㎡)
底层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架空层数
公共服务(㎡)
架空(㎡)
(半)地下层数
其它
(半)地下(㎡)
设计单位填报技术附表1
序号
申请要求
适用
不适应
备注
遵守
无法遵守
1
规划局提供的红线图
2
总平面(2份)
①比例尺为1:500或1:1000并绘制周边现状地形图
②用地红线、所有后退线应标明
③规划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等技术指标应标明
④绿化/公用开放空间和私用围和空间应标明
⑤建筑用途、层数、高度、设计标高应标明
⑥门卫、配电等相关辅房应标明
⑦建筑单体、地下室轮廓线应表明并标准坐标
⑧日照间距、影响日照线标明
⑨地块的纵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