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车辆买卖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有的机动车相关事宜协议如下。
车辆信息:发动机号: ,品牌: ,车牌号: 。
该车辆购买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给甲方。该购买价款已包括车辆购置费用、车辆购置税、截止到年月日的车船税、截止到年月
日的保险费(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等费用。乙方逾期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需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车辆购买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甲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将该车辆交付给乙方,并将该车辆的一切手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单据、保险凭单、保险发票)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需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车辆购买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双方约定该车辆暂不过户,待乙方获得北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60天内,甲方须将该车辆过户至乙方名下,相应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获得小客车配置指标的起始时间,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发布的中签指标时间为准。
甲方逾期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需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车辆购买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该车辆过户前,如原购买的保险到期,则甲方需在原保险到期前配合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险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险种由乙方决定。如因甲方不配合购买保险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该车辆交付给乙方后过户前,如发生事故,甲方需配合办理保险理赔手续,但超出保险赔偿范围之外的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该车辆过户至乙方名下时,乙方应另行置办车牌号,甲方仍拥有原车牌号: ,乙方不得对该车牌号主张权利。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担保、借用该车辆。如甲方违反本条规定需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元。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