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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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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doc

上传人:zxwziyou9 2018/5/7 文件大小:5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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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台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木、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各级绿地的养护管理.
2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修剪
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需要和设计要求,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化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修剪时期
园林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
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树种的修剪应避开生长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
抗寒性差的、易抽条树种的修剪宜于早春进行.
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乔木修剪
凡主轴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折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银杏修剪只能疏枝,.)
,.
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随树木生长可根据需要逐步提高分枝点,并保护主尖直立向上生长.
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a) 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 
b) 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c) 在交通道口30m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
d) 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灌木修剪
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蘖应彻底疏除.
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外缘枝叶紧密。
:
a)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为控制树木高度,促发新枝。一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b)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内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
c)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到一定高度后适当回缩。(道路分隔带色块高度以不阻挡行车视线为限。)


,应在生长季牵引至吸附墙体,剪去未能吸附墙体而下垂的枝条,未完全覆盖的植物应短截空隙周围枝条,以便发生副梢,填补空缺。
,可按灌木修剪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