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学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美好的校园环境,做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中学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可以借鉴的哈。欢迎阅读。
今天我们在学校读书,除了要认真学好知识,还要做一个守法的人,只有到一个守法的人才能成为社会主义的好青年,这些都必须从小做起,去认识法律和社会道德。
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当前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增加,给其自身和家庭带来不幸,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他们不仅扰乱了社会安定,害人累物,也给自己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举例说,在〈〈少年犯〉〉的电影剧里,有一个叫王刚的青少年,由于杀了人,被知情者举报了,送上了法庭。当法官问他是否承认时,他却毫不在乎地说:
“人是我杀的,我承认。
好了,可以回家了吧。”看,一个前途光明的人,却因不知法,不懂法,转眼间成为法律的牺牲品!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了偷金。
的确呀,一些同学今天偷拿一个同学的笔,明天偷拿另一个同学的涂改液。而丢失东西的同学却觉得这个算不了什么,大不了明天再买,因而不愿找老师解决这些问题。就这样,偷拿东西的同学凭着一点一滴的成功,促使他们导致了犯罪。
无数事实证明,青少年犯罪,几乎都是因为从儿童时期起就不重视道德品质教育和法制教育,不重视健康人格的培养。因此,从小进行法制教育十分重要。
邓小平同志早就在1986年指出: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江泽民总书记曾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强调:“在实现改革开放发展社会注意市场经济新的复杂环境里,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所以,我就要从小做起,去遵守法律,掌握法律,学习法律,做个社会注意的好少年。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努力,迈向这个美丽的社会吧!”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论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的是文明的行为方式和做人准则,唤起的是人的良知,彰显的是人格自律的力量,倡导的是社会主义的法制观和道德观。在现代社会生活的每一位公民,都要树立法律至高无上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自己行为,以法律为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这样才能形成处处秩序井然,人人崇尚法制的良好社会环境。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除了应该守法外,还应该遵守中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
但让我们苦恼的是,在校园中,无视法纪、我行我素的现象已司空见惯。他们对学校制定的校纪校规视而不见,轻者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迟到逃课,不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重者考试作弊,抽烟喝酒,彻夜在网吧上网,为一点小事而结伙打架等等。这些不文明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校园环境,影响到整个校园的风气,甚至败坏了学校的名声。
为了杜绝这些行为的发生,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严格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
希望大家在以后的生活中,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认清自己的身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我们的校园才会更加文明。
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