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政与税收论文——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
021320101 张小颖
【摘要】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序幕。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北京或9月启动。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关键词:营改增营业税增值税利弊前景
在本学期的选修课中我选修了《财政与税收》这一门课,作为一名典型的工科女我本来是对经济方面没有太大兴趣的,但通过上课的学****我了解到国家财税政策是与每一位公民息息相关的。而通过学****这门课的契机我也渐渐开始关注国家财税政策,也了解到了国家正在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接下来就谈谈我对营改增的看法。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或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增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税为课税对象增收的一种税。我国增值税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征收营业税。可以说,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那么,为什么要提出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呢?
长期以来,我国的营业税和增值税是并行征收的,工业和商业企业主要征收增值税,服务业、不动产、无形资产等主要征收营业税。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会造成重复征税,不利于减轻税负。在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征收的体制下,营业税按照企业取得的营业额征收,无法抵扣,造成了重复征税。此外,增值税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不配比,也导致了重复征税。所以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营改增”是国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税制,将以前缴纳营业税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实行结构性减税的重大举措,这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然而这样的的税收政策将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不利于第三场产业的发展,从而导致第三产业缺乏国际竞争力。第三产业主要征收营业税,然而在出口环节却无法像征收增值税那般进行抵扣,因而增加了劳务产品出口的难度,降低了第三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征的税制使得税收征收管理越发困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和服务捆绑销售的行为越来越多,难以准确划分商品和服务各自的比例,对税收的征收造成一定的困难。而转型后应纳税额计算规则(1):转型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