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三星煤矿安全目标管理方案
安全管理目标:
1、全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为零。
2、全矿生产安全事故重伤为2人。
3、全矿生产安全事故轻伤为3起。
二、奖惩办法:
1、全年零死亡奖励安全矿长2万元;;;机电矿长1万元。
2、全年零重伤奖励安全矿长3千元;矿长2,5千元;总工程师2千元;。
;矿长2千元;;机电矿长1千元。
全年2人重伤奖励安全矿长2千元;;总工程师1千元;。
3、全年全矿轻伤事故不超过3起(含3起),奖励安全矿长3千元;;总工程师2千元;。
4、全年全矿死亡1人罚安全矿长2万元;;;机电矿长1万元,死亡人数增加罚款翻倍。
5、全年全矿重伤人数超过3人(含3人)罚安全矿长2千元;;总工程师1千元;,重伤每增加1人,。
6、全年全矿轻伤事故超过3起(不含3起),罚款与第5条相同。
三、三违界定及处罚办法:
第一节特別严重违章
1、井下吸烟,携带烟草或点火工具下井的。
2、爬蹬跳运行中的车辆,乘座刮板运输机的。
3、斜井运输超挂车的。
4、***检查假检、漏检的。
5、不按规定执行有掘必探的,探孔不按设计施工的。
6、井下放糊炮,明炮的。
7、放炮不设岗,有人进入警戒区以内的。
8、将***炸药带到井上不交库的。
9、带电检修开关或停送电操作失误的。
10、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拉门施工的。
11、***超限作业的。
12、排放***期间出口回风路中不切断电源、或不撤离人员的。
13、在***积聚区20米范围内强行作业的。
14、与积存***的老巷、空区误透的。
第二节严重“三违”和一般“三违”
- 采煤专业
﹝-﹞严重“违章”
1、采煤工作面进入空顶区作业者。
2、发现煤壁,顶板破碎,支护不符合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3、工作面局部冒顶或过断层,破碎带不及时采取措施,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4、支柱连续三棵失效的。
﹝二﹞一般“违章”
1、柱子支在浮煤上,不按规定穿鞋的,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不符合巜规程》要求的。
2、回柱作业时,不执行底“先支后回”,“一人操作-人监护”制度的。
3、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对漏顶区进行接顶的。
4、支护不及时造***为空顶的。
5、支护顶粱上方有接顶不实的
6、临时支护不起作用的。
7、把柱子支设在人行道内,造***行道不畅通的。
8、单体柱未拴防倒绳防倒勾,防倒绳断股严重,无可靠的防倒措施的。
9、出现支柱三棵连续间距超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10、连续三棵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的。
11、伞檐不及时处理的。
12、回柱时不使用专用工具的。
13、采煤工作面支柱排距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14、放炮时对支护管线未采取保护措施的。
15、回柱后不按指定地点堆放。
二、掘进专业
﹝一﹞严重违章
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空顶作业
不使用前探梁或前移不及时的。
一次装药分次起爆的。
迎头打眼、装药平行作业的。
巷道贯通时造成贯通侧冒顶的。
独头巷道维修时,不按规定由外向里逐架进行的。
独头巷道维修或处理破碎顶帮时,维修地奌以里有人的。
﹝二﹞一般性“三违”
掘进迎头支护不合格未进行整改,继续施工作业的。
锚杆支护巷道支护质量不合格就喷浆的。
打眼支护及维修巷道单人作业的。
危岩活矸不及时处理的。
三、机电
﹝一﹞、严重“违章”
在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时,带电作业;
各种供电设备保护未投入使用或甩掉保护;
电气设备失爆的;
不执行停、送电制度的;
带压检修风、水管路和液压管路的;
不带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靴、不站在绝缘台上进行高压送电的;
7、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失爆现象不及时处理的;
8、无措施或不按措施要求进行电、气焊作业的;
9、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使用保险带时固定不牢;
9、运输机车不佩带灭火器的、灭火器过期失效的。
﹝二﹞、一般违章
违反停送电规定停送电的;
电器设备不接地的;
变电所无专人看护或无人看护沒上锁的;
4、由于操作失误造成一般性机电事故;
5、维修电工不穿合格绝缘靴,不带验电笔,不挂停电牌的
6、不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的
四、提升运输
﹝一﹞严重违章
斜井或斜巷提升运输时,违反“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制度的。
斜巷提升超载的.
绞车提升沒有把钩工的;
绞车司机、信号工脱岗、睡觉的;
一坡三档不完善的;
沒有声光信号的;
﹝二﹞一般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