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学院及关联院校、公司(下同,指学院下属工商注册独立核算机构)。
本制度主要目的为加强财务核算和管理,保证财务人员依法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学院财务管理中的作用,贯彻学院教育的经营策略和目标。
本制度参照的法律、法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广东省民办高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而制定。
本制度的发放范围为学院领导、处室负责人、各关联院校、公司负责人和财务部门主管,请你们了解其中的内容,在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中应用这些政策。
学院财审处会与时俱进并作相应的更新,一旦政策更新,应将被替代的政策及时销毁。
在阅读、实施本制度过程中,若有任何疑问,请向学院财审处查询。
学院各关联院校、公司因本公司实际情况需做出修订和制定实施细则的,在不与本制度相抵触情况下,拟订实施细则并报学院财务总监审定,学院财审处备案后实行。
本制度实施后,以往相关制度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作对原制度个别规定有所补充、调整,自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本制度于2012年1月8日起试行。
董事长:康正
2011年12 月30日
第二章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机构设置
,授权学院财务总监行使财务监督权责。学院设置财审处,分别行使《财审处岗位职责》规定的职责和权限。
,设置相应管理岗位,实行财务管理岗位责任制。
,实行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2、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运用掌握的会计资料和会计方法,为改进内部管理,提高效益服务。
。除法定义务和获得授权或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本学院的财务资讯。
,使师生感觉更为亲切,提高良好服务意识,营造和谐氛围,促进和加强与上下级之间、师生之间、同事之间及对外的沟通与交流,增强合作精神。
“团结、敬业、慎思、包容”为理念,发挥财务管理应有的职责。
3、会计工作交接
,必须将本岗位会计工作移交给接管人员。
,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应当及时办理完毕。
,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列示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电算化软件及密码、会计资料备份软盘或光盘、有关印章、现金、支票薄、发票、文件、其它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必须有监交人进行监交。会计人员交接,由所在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监交。学院财审处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审计人员对关联院
校、公司的责任人进行责任审计后,才能办理移交手续。
,要按移交清册逐项核对查收移交资料或物品。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及监交方各执一份,接管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另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4、会计核算规范和方法
学院财务工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广东省民办高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
在遵循会计核算规范的前提下,各关联院校、公司财务部门结合本行业和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可自行规定具体核算方法并报学院财务总监审核,学院财审处备案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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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计报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