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4年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
文化工作者专项个人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特长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
现工作单位
选派(培养)接收单位
个
人
简
历
专业
工作
情况
单位
意见
年月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年月日
省文
化厅
意见
年月日
备注
( 此表一式三份:个人档案、单位、省文化厅各一份)
编号:
山西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
文化工作者(志愿者)
专项工作协议书
派出单位(甲方)
受援单位(乙方)
选派人员(丙方)
山西省文化厅印制
甲方(派出单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援单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选派人员):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省扶贫办《关于组织开展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的通知》(晋文发〔2013〕17号)要求,我省开展“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选派和培养工作,经派出单位(甲方)、受援单位(乙方)和选派人员(丙方)平等协商,甲方派出丙方支援乙方,并签订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务
在协议期限内,甲方选派丙方到乙方规定的文化单位一线文化专业岗位工作1年,或开展短期文化服务。工作一年的,要与受援单位协商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开展短期文化服务的,应根据受援地实际文化需要,设立必要的服务项目,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另附)。
三、协议内容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出符合条件的文化工作者(志愿者)。
2. 如丙方为甲方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甲方要保障丙方在选派期间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选派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丙方选派工作经历视同到艰苦地区工作经历,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
3. 选派工作经费按标准补助拨付甲方,用于为丙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按规定解决差旅费等。
4. 甲方要及时跟踪掌握丙方工作实施情况,与乙方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基层欢迎的选派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选派期间违纪违规的选派人员予以警告处分。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积极为丙方安排工作岗位,提供符合规定的需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