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护理分级
——2009版与2013版对比
护理分级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住院患者护理分级的方法、依据和实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分级护理——颁布时间
卫生部于2009年颁布了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
原则(试行)》,自2009年
7月1日起实施。
2009版
由卫计委
2013年11月14日发布,
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2013版
护理分级——定义
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2009版
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2013版
自理能力:在生活中个体照料自己的行为能力。
自理能力等级的分级
100分无需依赖
60-99分轻度依赖
40-60分中度依赖
低于40分重度依赖
护理分级——分级依据(特级护理)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 ; ; ,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009版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013版
四条删除
护理分级——分级依据(一级护理)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2013版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 ; ; ,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009版
明确指出自理
能力重度依赖
护理分级——分级依据(二级护理)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仍需卧床的患者;。
2009版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2013版
明确指出自理能力
中度、轻度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