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6
文档名称: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doc

格式:doc   大小:73KB   页数:1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doc

上传人:不忘初心 2018/5/12 文件大小:7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乙方: ;(物业服务企业)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项目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住宅、商住;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至: 。
物业服务用房坐落位置:      ;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物业交付前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前期介入,对工程进行适时跟踪,乙方提出的合理意见,甲方应及时进行解决;
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与原设计有变动的,应及时告知乙方。
物业交付后: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
- 4 -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家政服务                            ;
2、特约有偿水电维修服务             ;
3、房屋租赁服务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附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以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准,详见投标文件(附件)。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1  种方式:
1、包干制
- 5 -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法定产权建筑面积(已办理房产证的,以房地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产证未记载建筑面积或未办理房产证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交纳,包干使用,盈余或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具体标准如下:
高层住宅:       元/;(房屋的总层数在七层(含)以上)
商业物业:       元/;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办公费用;
    (8)管理费分摊;
(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法定税费;
(11)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2)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不可预见费。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水电费分摊问题,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做如下约定: * 。
- 7 -
第七条  业主应于建设单位交付物业后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甲方不得对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作出减免的承诺。
物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收费:
对于未出售物业,乙方免收物业管理费。
对于已出售但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加协议,甲方不承担相关物业管理费用。
对于未出售的商铺,乙方免收物业管理费。
业主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承租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发生产权或者租赁权转移时,业主或者承租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月交纳,业主或承租人应在每月20日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