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喧哗与骚动》梗概
《喧哗与骚动》(1897~1962)的一部长篇小说。福克纳是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在他的代表作《喧哗与骚动》中,他一方面表现了美国南方的伟大史诗,另一方面则成功地进行了意识流小说的文体实验,使其成为20世纪意识流小说的经典。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描写了康普生家族的没落史。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外孙勒斯特了。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于1912年病逝。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望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她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闺秀的身份,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和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颓败、冷漠气氛,使她从一个“南方淑女”变成了轻佻放荡的女人。凯蒂的沦落给她的家庭,她的三个兄弟造成了毁灭性的影响。
《喧哗与骚动》共分四章,前三章分别是“班吉的部分”、“昆丁的部分”、“杰生的部分”,都采用第一人称叙事。第四章是“迪尔西的部分”,以黑人女仆迪尔西为主线,采用第三人称叙事。
第一章的叙事者是小弟弟白痴班吉,他叙事的时间是1928年4月7日。这一天是他的生日,他已经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和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脑海里。班吉生下来的时候跟着舅舅的名字叫,当时的名字是毛莱。到最后,连孩子的母亲也终于相信这孩子的确不大正常。她一边哭泣一边坚持要给孩子改名字时,孩子的哥哥昆丁就给他重新起名为班吉明。他爱三样东西:那片为了给凯蒂办婚事、给昆丁交哈佛学费而卖掉的牧场,他的姐姐凯蒂还有火光。这三样东西他都没有失去,因为他并不记得姐姐,仅仅是感到自己若有所失,当他大哭大闹时,家人把凯蒂留下的一只旧拖鞋塞给他,便可使他安静下来;火光嘛,现在的炉火里仍然跳动着他昏昏欲睡时所见到的亮光;至于牧场,卖掉以后反倒比以前更有趣了,.(班吉的黑人小厮)不仅可以无休无止地随着人们的活动(他根本不管那是人们在抡高尔夫球棒)在栅栏后面跑来跑去,,在这里一些白色的圆圆的东西(高尔夫球),当你把它们朝地板、熏房墙壁或水泥人行道上扔去时,它们会抗衡甚至制服万有引力和所有别的亘古不变的定律。当然,这一套班吉是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1913年,他想拦截一个从大门口经过的女学生,杰生就在母亲连白痴弟弟有没有出家门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给他做了去势手术。1933年,他被杰生送进杰克逊的州立精神病院。即使这时候他仍然什么也没有失去,因为正如他不记得姐姐一样,他也不记得那片牧场了,仅仅是感到自己若有所失。至于炉火,他仍然是他昏昏欲睡时所见到的亮光。
第二章的叙事者是康普生家的长子昆丁,他叙事的时间是1910年6 月2 日。这是昆丁在哈佛大学自杀的那一天。昆丁和凯蒂儿时感情很好。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他及其骄傲,及其敏感,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却又及其孱弱。他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凯蒂的遭遇一下子使他失去了精神平衡。,后者把枪递给他,他不但不敢开枪反而气急之下晕了过去。,他极力劝阻凯蒂不要与他结婚,但此时凯蒂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了。他爱凯蒂,倒不是爱他妹妹的肉体,而是爱康普生家的荣誉观念,这种荣誉,如今却决定于他妹妹那朝不保夕的贞操,其岌岌可危的程度,不下于一只置放在受过训练的海豹鼻子顶端的地球仪。为了保全家庭的名誉,当他知道妹妹怀孕时,他甚至去向父亲承认他与妹妹犯了乱伦罪。他不喜欢乱伦,当然也没有这样做,可是长老会那套万劫不复的天谴的说教却深深地吸引了他。他寻思:靠了这种手段,不用麻烦上帝,他自己就可以把妹妹和自己打入地狱,在那里,他就可以永远监护着她,让她在永恒的烈火中保持白璧无瑕。不过,他最爱的还是死亡,他只爱死亡,一面爱,一面在期待死亡。那是一种从容不迫、几乎病态的期待。直到有一天他再也不能忍受,倒不是不能忍受那种延宕,而是那种抑制,于是干脆纵身一跳,舍弃一切,向无底的深渊沉沦。
1910年6月2日这一天,他没有去上学,穿上新衣服精心打扮了自己,给家人写了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