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安市灞桥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是我区实施跨跃式发展,建设生态经济强区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实行生态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保证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西安市灞桥区“十二五”规划及2010年规划纲要》,结合实际制定《西安市灞桥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
(一)水功能区环境质量逐步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区制定了打造西安东部新城区,建设人文生态新灞桥的发展目标,并结合浐、灞河水源地保护制定了水环境治理规划,开展了多项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使我区水功能区环境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
一是关停造纸企业, 2006年,区政府对辖区内仅有的12家小造纸厂全部进行了关停,年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300万吨,废水中污染物年排放量减少达1000多吨。二是解决水污染难点问题。江村沟垃圾场对周边环境污染问题是西安市及我区环境保护难点问题之一。十一五期间,将该填埋场做为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管,要求其规范填埋的同时,督促已建成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发挥正常的环境效益,并在有关专家指导下,对下排至唐家寨水库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后进行了多次抽排。还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排污管道建设,解决了该污水下渗致害这一污染隐患。三是督促企业加强对水污染的治理力度。从2006年开始,我区以污染减排为契机,加大对涉水单位的污染治理及管理工作力度,对辖区内10家非法电镀厂点进行了取缔,督促完成了22项污水治理项目,建成21个污水处理站,特别是航天四院和二炮学院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改变了洪庆田王地区污水直排灞河的现状。据统计,这21项治理工程总投资达4500多万元,,%提高到85%。结合道路新、扩、改项目,配套建设了市政管网26公里,辖区纺织城、红旗、席王、十里铺和狄寨地区大部分生活污水进入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了集中处理,年减排废水中COD达4400多吨。第四是加强了环境管理,以发放排污许可证为措施,督促辖区103家规模以上餐饮企业实施了污水治理工程,对其中30家管理规范的餐饮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第五是通过实施流域环境整治,取缔了位于浐、灞河道两侧的18个非法垃圾倾倒点和挖沙点,,将满目疮痍的灞河改造为亲水湿地生态公园,从根本上促进了河流水质的改善。据监测,2009年,灞河河流出界断面水质从劣V(五)类提高到国家地表水IV(四)类标准,达到了省上划定的水功能区标准。浐、灞河水源地集中饮用水质连续5年100%达标。
(二)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一五”期间,为改善辖区空气环境质量,我区不断加大燃煤烟尘治理力度。从2006年开始,通过提高限煤区标准,对绕城高速以内及交通主干路两侧的154台小型燃煤锅炉进行了拆除;以推行集中供热,使用清洁燃料为措施,解决了24个单位的采暖及生产供热问题;2007年,结合开展土地百日整改活动,实施了整治砖厂雷霆行动,对辖区内101家粘土砖厂进行了关停,拆除机砖焙烧轮窑102座,改变了洪庆、红旗等局部地区村村冒烟、环境污染严重的现状,使工业原煤消耗量减少20多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800多吨,工业烟尘及粉尘排放量减少8000多吨;2008年在强力推行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中,对辖区金星水泥厂、新星水泥厂及灞渭建材厂3个水泥厂的水泥生产线进行了拆除;对陕西华宝电铝公司的电解铝生产线及自备小火电机组进行了拆除;通过实施大唐灞桥热电厂“上大压小”工程,对8台小型发电机组进行了拆除,对现役的2*10万机组和新建的2*30万组安装了烟气脱硫设备和烟气在线监控系统,使烟气中二氧化硫减排29000多吨,烟尘减排2500多吨。2010年为净化城乡结合部环境,我区开展了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了多项联合执法行动,对辖区内属“新五小”范畴的27家地条钢厂和小轧钢厂进行了彻底取缔;关停了23家脏、乱、差污染较大的废塑料加工厂,对隐身于城乡结合部的小豆腐作坊进行了整治,拆除了27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燃煤锅炉。在工业污染源治理中,督促西安维康橡胶厂、陕西普石防水材料公司、华西防水材料厂及SK国琳防水公司等4家企业各投资约30万元,完成了工业废气治理项目。特别是对重点污染源江村沟垃圾场监管中,建议该填埋场投资430万元,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薄膜覆盖技术,对20万平方米填埋作业面进行了覆盖,减少了臭气外排量,降低了夏季臭气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负荷;以挂牌督办的方式,对治理无望的1家防水材料厂和再生橡胶厂进行了关停。建立健全了扬尘污染长效管理机制,采用部门联动的方式加强了扬尘污染控制,在强化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监管的同时,对辖区内24家无扬尘控制措施的小白灰加工厂进行了关停;取缔了唐家寨水沟村一线的私设垃圾场,并投资800万元实施了生态恢复及绿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