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标
为规范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所有员工,无论任何原因离职,均依本制度处理,若有特例,须由总经理签字认可。三、审批权限
所有员工离职需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人力行政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职。
四、离职分类
(一)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1、员工因故辞职,应填写《离职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报相关领导审批。
2、公司员工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3、试用期员工离职申请应于3日前提出。
(二)辞退(解雇):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公司因不景气原因裁员者。
(三)开除: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离职手续办理
(一)工作移交
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资料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交接人在《离职交接表》(详见附件3)上签字确认。
(二)物品移交
1、员工任职期间所领用的信息设备的移交,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2、领用的办公用品移交。
3、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移交。
4、钥匙的移交。
5、借阅资料的移交。
6、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的移交。
(三)款项移交
1、将经手的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公司财务部。
2、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公司财务部。
3、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管人签字确认,并经公司领导审核后方可完成交接。
(四)离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付但未付的奖金、佣金。
3、补偿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因员工未及时办理离职交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须扣除的赔偿金。
(五)离职证明出具
员工在办理完成全部的交接工作,人力行政部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六、本制度不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附件
附件1 离职流程图
附件2 离职申请表
附件3 离职面谈记录
附件4 离职交接表
附件5 离职证明
附件1 离职流程图
收到辞职信或提前一个月发出《解除劳动通知书》
问题解决,将《离职面谈记录》存放入员工档案
IT部:
信息设备、信息权限、通讯工具
《离职面谈记录》
《离职手续单》存档
财务部:(暂停工资发放,直到手续办理完毕)
借款支票
借款现金
应发工资
人力行政:
公司物品、文件资料、工资结算、合同解除、档案、考勤、门禁指纹的清除
本部门:
资料交接
工作交接
应收款
办理离职手续
安排离职面谈,填写《离职面谈记录》
按公司离职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由直接上级确定最后工作日并通知该员工于该日前往人力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附件2 离职申请表
姓名
部门
职位
离职
类型
□辞职□辞退□开除
离职
原因
签字:
年月日
所属部门意见
人力行政部门意见
分管负责人
意见
总经理
意见
批准离职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