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业务需求背景
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是建立在行政审批平台之上的应用系统,基于法定的职责,其功能和运用相对独立。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促进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改造和建设,整合形成统一的行政服务电子平台。建立电子监察系统任务本身不包括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内部的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开发。在监督深度上,系统不必将单宗审批办件的整个业务流程纳入监督,重点关注接件、受理、审核、办结(发证)等业务环节,网上实时监督以行政审批单位为责任主体。行政审批发生过错的,以审批单位相对固定的联系人为预警对象,需要追究责任的,可通过事后监督进行调查处理。
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项目通过监察系统数据采集加工、监察功能开发,促进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改造和建设,整合形成统一的行政服务电子平台,推动电子政务建设。下面是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系统架构图:
一市五区建立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平台。电子监察系统是基于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之上的顶层应用建设,系统从市直单位和各区行政审批服务平台采集监察数据,在统一数据库的基础上,建设一市五区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为各区提供区级监察数据,分级分类为各区开放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权限。
建立统一的行政服务数据中心。五区都要进行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建设或改造,各区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独立运行,各区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必须将电子监察系统标准要求的数据报送市行政服务数据中心。
市、区各行政审批实施业务部门必须按电子监察系统的标准要求提供行政审批数据给相应的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各行政审批实施业务部门需要以电子监察系统数据标准和规范为依据,对现有系统进行建设和改造,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数据格式。
设计思想
整个项目建设内容由以下5大部分组成:
l 规范与标准建设
l 电子监察系统软件与监察中心建设
l 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改建
l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l 市直及各区部门业务系统接口建设
在建设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时的主要工作除了电子监察系统原形构建以及软件开发、监察中心硬件建设之外,还包括电子监察与一站式审批数据交换标准制定,绩效评估管理标准制定,以及各个审批事项信息在系统中的定制等应用工作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