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上海办怀孕证明.doc

格式:doc   大小:61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上海办怀孕证明.doc

上传人:ttteee8 2018/5/16 文件大小:6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上海办怀孕证明.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上海办怀孕证明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上海办怀孕证明第二篇:北京办怀孕证明第三篇:天津办怀孕证明第四篇:**办怀孕证明第五篇:哈尔滨办怀孕证明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上海办怀孕证明上海办怀孕证明先去女方老家的居委会办理初婚,初育证明(要拿你们的结婚证,和双方的户口本)
然后到老家的民政局去办理流动人口证明(应该是绿色的小本子)
------这两个不用本人亲自去,让家里人办理也可以
然后到上海你你现在住的地方居委会去,
2
一、办理对象:
18-49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以下简称本市人员),拟在外盛自治区、直辖市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在离开本市前,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18-49周岁的外盛自治区、直辖市来沪人员(以下简称来沪人员),应当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在户籍地未办理《婚育证明》或者《婚育证明》已过有效期的来沪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婚育证明》:
(一)有户籍地镇(乡)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完整、准确的婚姻、生育信息;
(二)在本市具有稳定住所或者稳定职业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来沪人员,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
二、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办理《婚育证明》或者临时性《婚育证明》的,应当填写申领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员应当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已有子女状况声明。
(二)办理《婚育证明》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户籍地镇(乡)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在本市有住所证明(租赁房屋或者拥有产权房等证明)或者在本市有稳定职业证明(工商登记、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雇佣关系证明等)。
(三)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婚育证明》或临时性《婚育证明》。委托办理时,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三、验证要求:
来沪人员应当自到达本市之日起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验证手续。验证合格的来沪人员,应当每年办理一次复验手续。
来沪人员应当于初次查验或者前次复验满一年后的30日内办理《婚育证明》复验手续。
申请办理《婚育证明》验证或者复验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婚育证明》。
属于怀孕妇女的,还应当出示计划内生育第一个孩子或者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批准再生育的证明材料。
四、换证和延期要求:
来沪人员在本市现居住地办理的《婚育证明》有效期满后,持证人仍符合在现居住地办理《婚育证明》条件的,可以到街道办事处换领新的《婚育证明》。持证人不再符合在现居住地办理《婚育证明》条件的,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应当要求其在60日内回原籍地申领《婚育证明》,并按规定为其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
来沪人员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办户籍地《婚育证明》的,应当于临时性《婚育证明》有效期届满前1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临时性《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镇(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的延期手续,每次延期三个月。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所持临时性《婚育证明》失效。
五、补证和变更要求:
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