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顶板管理制度
当煤层开采后岩体的原始平衡状态受到了破坏,引起岩体内应力的重新分布,并一直延续至岩体内形成新的平衡为止。在应力重新分布过程中,则易出现冒顶、底鼓、煤岩片帮、支架破坏等矿山压力现象。为杜绝以上现象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安监处处长、各采煤、掘进工区的区长组成,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开掘区要成立相应的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
3、矿顶板领导小组每旬召开一次顶板检查活动,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办公会,分析顶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并对下个月份顶板管理重点进行布置。
4、各采掘区队每天要对所辖区域的顶板进行一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矿顶板领导小组。各采掘区队每月底还必须组织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题办公会议,对本月顶板管理问题进行总结、下月回采、掘进施工中将遇到的顶板管理重点分析安排,并作好会议纪要上报至矿顶板管理领导小组,下发到各参会单位或个人。
5、开拓大巷、采区巷道内顶板离层仪由生产技术科安派专人每周进行观测、填写牌板并保持记录,建立台帐。
二、各区队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在作业规程中必须将顶板管理作为专项措施进行编制设计。依据顶、底板情况及相邻工作面矿压观测资料进行支护设计。
三、穿层巷道施工前,应先出预想剖面图,对巷道穿过的岩性进行预测描述,同时应说明顶板管理需要注意的问题。
四、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距施工迎头100m范围内按措施规定备足预防顶板发生冒顶事故所需的材料、工具,否则不予施工。
五、掘进工作面顶板发生变化,需要更改支护方式时,施工单位应先通知安监处、生产技术科和调度室到现场会审,确定需要更改支护方式后,由施工单位先报补充措施后再执行。
六、掘进工作面迎头到永久支护间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护或其它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每发生一次空顶作业,按每次100元处罚;同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掘,先按措施补齐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后,再掘进迎头。掘进工作面采区的临时支护方式、数量及操作要求,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七、交岔点的施工必须先按确定的支护方式编制好措施,并在现场至少备足一天的施工所需材料后方可开工,否则不予开工。
八、架棚支护、砌碹支护巷道施工,必须在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好临时支护、前探梁支护措施,前探梁或超前支护等应单独设计加工,并运到现场后,方可施工。
九、“锚网喷”联合支护巷道,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规定进行初喷和复喷,防止顶板长期暴露风化后发生冒顶事故,如巷道顶板由于未初喷或复喷造成的冒顶事故,产生的隐蔽工程和顺延工期由施工单位自负。
十、“锚网喷”联合支护巷道必须按规程措施要求支设锚杆、锚索、锚网,若发现锚杆、锚索施工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补打,并按每根50元进行处罚,发现金属网未联接、压接,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用14#铁丝每隔100mm扭接或补网搭接,并按每块网20元进行处罚。严禁大钻头配小锚杆, 严禁将锚杆切断或砸扁使用,如发现,则按每根1000元处罚。
十一、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保证巷道成形,严禁欠挖
、超挖。
十二、锚杆支护巷道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