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航空意外险保险服务手册.doc

格式:doc   大小:80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航空意外险保险服务手册.doc

上传人:cjl201702 2018/5/16 文件大小:8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航空意外险保险服务手册.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航空意外险保险服务手册
亲爱的牡丹白金卡客户:
您好!欢迎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白金卡!只要拥有牡丹白金卡,无须事先办理任何手续,便可免费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您投保的高额航空意外伤害保险。
本服务手册将详细介绍您的保险利益、保险责任以及其它有关事项,请您详阅。
一、投保方式
无需事先办理任何手续,当您成功申请牡丹白金卡之时即视同您已接受本行的赠送,便可免费获得本行为您送出的高额航空意外险。
二、被保险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白金卡持卡人为被保险人,主、副卡持卡人均同等享受本服务。
三、保险责任有效期限
在持卡人(即被保险人)乘坐商业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指民航客机,下同)期间,自被保险人从始发地进入所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地离开所乘商业公共交通工具时止。
四、保险金额
主、副卡均为意外身故/残疾人民币400万元/人;意外伤害医疗人民币40万元/人。
五、保险费用
本项保险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为持卡人提供的一项服务,保费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支付给保险公司,您无需另行付费。
六、保险期限
自工行投保之日起一年。
七、保险人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八、保险内容
(一)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乙方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的,乙方给付各对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上肢或同一下肢时,仅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程度不同时,给付较严重程度的残疾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该次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意外残疾保险金的,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有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的,视为已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被保险人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及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的,保险公司就其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因以乘客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事故而造成合理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均按上述约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