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考勤打卡执行办法
文件编号:JBS-XZ-07002/01 共1页,第1页
为规范打卡秩序,方便管理,公正、公平、公开地为员工计算出勤工时,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金宝树包装发展有限公司打卡(包括纸卡和指纹卡)考勤执行过程中的发卡、打卡、签卡、监督打卡、考勤设备及考勤卡维护等问题。
二、发卡
妨有打指纹卡的人员,行政部必须于上班前一天为其设置考勤指纹;妨有打纸卡的人员,行政部必须于上班前将其上班卡发放到保安室,由工作人员本人领取考勤纸卡。
三、打卡
员工必须按实际上、下班时间打卡,上班立即打上班卡;下班立即打下班卡。
员工请假期间,考勤卡上不得有打卡记录,否则按打卡记录次数罚10元/次。
任何人不得代打卡,否则扣50元/次。
如有员工打卡而未上班,发现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处分。
四、签卡
本项适用于员工忘记打卡后的补救工作及转班时的统计。
员工必须于忘记打卡后24小时内行政部签卡,过24小时后任何人无权签卡,并按未打卡处理,扣10元/次。
车间转班时由车间主任出示证明,由保安统一收卡交给车间主任签转班卡。转班员工有权利和义务提醒主任出示证明。
管理及文员忘记打卡时,必须于忘记打卡4小时内至行政部签卡。同时,行政部将在打卡处公布张贴未打卡记录表,由行政文员负责登记,并2天核对一次,如发现作假现现象扣当事人10元/次。
请假、出差、临时外出等以《请假条》、《出差凭证》、《临时出厂放行条》为准,任何人不得在考勤卡上签卡。
五、监督打卡
由保卫科具体负责监督员工打卡,行政部具体负责监督管理及文员打卡。
公司内任何人员有监督和举报作假的权利。
六、考勤设备及考勤卡维护
由行政部负责指纹打卡机的保养及报修,保卫科负责纸卡打卡机的保养并给行政报修。如有人故意破坏考勤设备,按维修价赔偿。
任何人不得私自图改、撕毁考勤卡,否则扣10元/次,情节严重的扣50-100元/次并给予行政处分。
七、本规定公司主管签署后,自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