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而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活动及人员。
3职责
,由车间副主管或主管负责开出《质量奖惩申请表》由IPQC负责监督,交行政部经理审核,报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包含车间副主管)的质量奖惩,由各部门负责人开出《质量奖惩申请表》,交行政部经理审核,报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包含车间主管)及副总等干部的质量奖惩,统一由品质部主管负责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并发送给行政部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由行政部负责开出《质量奖惩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质量奖惩申请表》,在相关人员当月工资发放时予以奖惩兑现。
 4规定
质量事故分类: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
:
a) 违反本公司己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产品图纸、工艺流程、检验规范、操作规程、工艺卡及相关管理制度等)中任何一项规定,且造成损失,但损失产品数量不超过100只(件/台/套),或损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元的。
b) 检验合格入库的物料,在制程中发现批量性不良(不良率:外壳、线材、标签、外发半成品及贴片板超过5%;其它的超过3%),QA抽查过的产品在客户处引起投诉。
c) 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不按权限和程序规定私下放行或处理不良品的。
d) 凡品检人员(IQC、IPQC、QA)的检验记录存在不真实、不及时,以及车间在线测试人员(LQC)每天的不良品记录报表、老化报表、修理报表等不全、不及时或不真实,已触犯两次或以上的。
e) 生产加工中,因人为造成产品报废数量不超过100只(件/台/套),或报废损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元的。
f) 材料及产品因搬运、防护等不当,造成损坏或返工返修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
g) 质量异常未及时反馈上报,造成问题处理不及时的。
h)无故妨碍、干扰和威胁质检人员正常工作,或对质量问题检举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i)制程中,在后工序或QA抽检时发现的明显低级错误,如漏贴铭牌、漏压超声波、外壳明显开裂或破损、材料用错、混机、短装等,以及半成品IPQC抽检时发现有连锡、空焊、少件、错件、工艺错误等情况的。
j)对《制程品质异常单》、《QA检验不良纠正及预防措施》、《试料单》及关于质量问题反馈的联络单等书面材料三日内未回复,连续两次不回复或者一个月内累计三次不回复者。
K) 身为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对发生在本部门(或本单位)诸如本规定的质量事故,不闻不问、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员也不主动开具《质量奖惩申请表》进行处罚的。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质量事故:
a) 因产品质量问题或检验疏忽造成顾客重大投诉的。
b) 因产品质量问题或检验疏忽造成客户批量退货、索赔或取消订单的。
备注:凡与客户有争议的批量退货,在经品质部及公司相关领导核实如责任确实不在本司的,可免予处罚。
c) ,且报废产品数量在100只(件/台/套)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