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文档名称: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事故调查认定管理标准.doc

格式:doc   页数:14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事故调查认定管理标准.doc

上传人:960106996 2012/8/9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事故调查认定管理标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标准
Q/HNYD-GL004-AQ03-2009

事故调查认定管理标准
2009-06-01发布 2009-06-01实施
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事故调查认定管理标准
1 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不安全事件的发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试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 职责
总经理
负责组织人身死亡、重大火灾、重大设备损坏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
主管生产公司领导
负责组织一般设备事故及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安全监察室主任
负责组织一类设备障碍及以下事故的调查处理。
安全监察室
安全监察室是事故调查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事故报告统计,事故调查处理的全过程管理。
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时,安全监察室是事故调查组的办事机构。
事故调查组
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
负责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负责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单位
负责参加、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原则与方针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开展反事故斗争,促进电力生产全过程安全管理。
即时报告
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监察室报告。
发生一般以上人身事故、重大以上设备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火灾事故、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职业卫生健康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应当按照集团公司重大事项
“三个渠道”(即一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向股份公司领导报告;二是电厂安监室向股份公司安监室报告;三是电厂办公室向股份公司经理工作部报告)报告制度的要求,立即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逐级向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报告。同时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电监办报告。
不安全事件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不安全事件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不安全事件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不安全事件、火灾不安全事件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不安全事件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机组非计划停运事件,安全监察室应在24小时内将事故或事件的简要经过和初步分析(快报)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或传真向华能国际安监室及生产部报告。对不具备条件分析的事件,要先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待条件具备后进行分析并上报。
不安全事件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不安全事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重复性发生的异常按二类障碍考核,重复性发生的二类障碍按一类障碍考核,重复性发生的一类障碍按事故考核。
凡是发生设备事故及人身事故后,各部门领导要立即向安全监察室报告,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并在一周内将有关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事故报告送交安全监察室。凡在2小时内未向安全监察室报告事故情况者,按隐瞒事故处理,加重对责任单位考核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
对发生事故后破坏事故现场,撕毁、改动有关记录,有意制造假象和不真实反映及填写事故记录者,从严从重处理。
未遂事件考核按照未遂可能产生的后果,对照事故、障碍、异常考核标准按30%额度考核。
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对社会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事故调查组织
人身死亡事故,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人身重伤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人身轻伤事故,由责任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公司安监、生产技术部门、人事劳资、工会等部门派人参加。
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政府有关部门与主管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