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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劳动局出台八大举措 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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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劳动局出台八大举措 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txt

上传人:n22x33 2015/6/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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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于今年4月1日出台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全县实际,迅速出台了《洪泽县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制订出八大举措,大力推动全县高技能人才培养。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组织领导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培训股、县技工学校、就业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技工学校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各镇培训指导站和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根据《县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共同推进全县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二、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在2010-2020年,全县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逐步形成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力争到“十二五”末,使全县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和超过国家规定水平,并形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十二五”期间,力争每年培养技能劳动者3000人(县技工学校600人、12个镇每镇200人),其中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10%以上。
三、建立专项资金,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属地化实施原则,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县地税局等部门建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专项资金,为全县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竞赛、表彰、师资培训、职业标准、题库和教材开发等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支持。一是与县财政局协调,进一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规定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二是与县地税局协调,%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培训重点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学****三是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对我县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和其他培训服务,所捐赠的款项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四、提高高技能人才社会待遇,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指导企业制定与技能水平挂钩的企业工资制度,形成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高技能人才倾斜的机制,增加高技能人才的经济收入,提高高技能人才有关待遇。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对享受国家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人员进行科学考评认定,并按月或按年度及时发放高技能人才补贴费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国家、省、市、县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方面的政策措施,宣传优秀技术工人的典型事迹;在县技工学校每年举办“高技能人才进校园”和年会活动,举办高技能人才成果展,并评比和颁发优秀成果奖,利用县创业协会和创业超市推介高技能人才技术成果。通过宣传推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技术、懂技术、用技术”,“学技术成才有路”和“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良好氛围,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构建有利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