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借钱的境界
一提起借钱,没有几个人不胆战心惊的。有限的几张钞票,好端端地隐居在自己的口袋里,忽然一只手伸过来要把它带走,真教人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借钱的威胁不下于核战争;后者毕竟不常发生,而具同难者众,前者的命中率却是百分之百,天下之大,那只手却是朝你一个人伸过来的。
借钱,实在是一件紧张的事,富于戏剧性能。借钱是一种神经战,紧张的程度,可比求婚,因为两者都是秘密进行,而面临的答复,到少有一半可是“不肯”。不同的是成功的求婚人留下,永远留不下,失败的求婚人离去,永远离去;可是借钱的人,无论成功或失败,永远有去无回,除非他再来借钱。
除非有奇迹发生,借出去的钱是不会自动回来的。所谓的“借”,实在只是一种雅称。“借”的理论完全建筑在“还”的假设上。有了这个大胆的假设,借钱的的人才能名正言顺,理直气壮,贷款的人才能心安理得,至少不至于感觉毫无希望。也许当初,借的人确有还的诚意,到少一种决心要还的幻觉。等借来的钱用光了,时过境迁,第二种幻觉渐渐形成。他会觉得,那笔钱本来是“无中生有”变出来的,现在要他“重归于无”变回去未免有点不甘心。“认都他比我有钱呢?”朦朦胧胧之中,升起了这个念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当初就是因为不足,才需要向人借钱,现在要还钱给人,岂百损不足以奉有余,简直有悖天道了。日子一久,还钱的念头渐渐趋于无。
久借不还,“借”就变了质,成为什么呢?“偷“吧?明明是当面发生的事情,不能叫偷。“抢”吗?也不能算抢,因为对方明明同意。借钱和这两件事最大的不同就是后者往往施于陌生人,而前者往往施于亲朋之间。此外,偷和抢定义分明,只要出了手,罪行便告成立。久借不还,也许就叫“赖”吧!对于受害人的影响显然相似,其“罪”本身却是渐渐形成的。只要借者心存还钱之念,那么就算事过三年五载,“赖”的形为仍不能成立。“不是不还,而是还没有还。”这中间的道理,真是微妙极了。
借钱,实在是介于艺术和战术之间的事情。其实呢,贷方比借方更处于不利之境。借钱之难,难在启齿。等开了口,不,开了价,那块“热山芋”就抛给了对方。借钱需要勇气,不借,恐怕需要更大的勇气吧,这时,作为“受害人”的贷方,惶恐嗫嚅沉吟,一副搜索枯肠,藉词推托的样子。技巧就在这里了。资深的借钱人反面神色泰然,眈眈注视对方,大有法官逼供犯人之概。在这种情势下,无论那“犯人”提出什么理由,者显得像在说谎。招架无力,没有几个人不终于乖乖拿出钱来的。所谓“终于”,其实过程很短,“不到一盏茶工夫”,客人早已到手。“月底一定奉还。”到了门口,客人再三保证。“不忙忙,慢慢来。
”主人再三安慰,有孟尝君的气派。
当然,慢慢来,也许就不再来了。问题是,有孟尝君的大方未必都像孟尝君那么大度。而那笔钱,不大不小,本来也许足够把自己迟疑不忍下手的一样东西买回家来,现在竟入了他人囊中,好不恼人,月底过去了。等那客人还吗?不可能;催他来还吗?那怎么可以!借钱不还,最多引起众人畏惧,说不定还能赢人同情。到于向人索债,那简直是卑鄙,守财奴的作风,将不见容于江湖。何况索债往往失败;失败于前,失友于后,花钱买绝交,还有比这更愚蠢的事吗?
既然这样,借钱出去,就不该等人还。所谓“借钱”给人,事实上等于“送钱”给人,事实上等于“送钱”给人,区别在于:“借钱”给人并不能赢得慷慨的美名,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