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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费变更后积分不能兑换的问题的答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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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费变更后积分不能兑换的问题的答复.doc

上传人:阳仔仔 2018/5/18 文件大小:4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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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资费变更后积分不能兑换的问题的答复
对几个问题的答复:
1、按照集团的规则,客户品牌发生转移后,原有的积分(M值)需要在办理变更时兑换完毕,否则清零。但考虑客户通过短信变更服务计划、营业员未提醒等等情况,为给客户提供人性化的服务,我省在推出了客户品牌迁移积分保留30天的兑换期(对客户层面我们是宣传30天的有效期,由于系统实际实现是要到第三个月的2-4日,所以“第三个月4日,逾期清零”是内部掌握的,对客户层面是宣传30天。我们给客户的短信也是这个口径。)。这个功能是已经实现,但对于在3月份以前配置的积分代码,可能兑换不了,3月份以后配置的可以兑换。前面支撑方远舟已经提到。
2、至于曹雁提到的品牌变更月产生的积分没有计算的问题:这个可能是由于延长30天兑换期产生的新问题,如果按照集团“品牌互转:在转品牌前主动告知客户可以用剩余积分兑换相应物品;若客户不愿兑换,则转品牌后原积分清零。”的原则,则不存在,因为以前的积分都清零了,这个月的积分也不会产生。考虑到客户利益和诚信的问题,市场部将商业务系统支撑部,能否实现。在未实现前,请各分公司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同时在前台办理品牌变更时,要求营业员告知客户本月积分将没有,以前的积分保留30天的兑换期。
3、由于大部分公司没有常态化的积分兑换和积分零头兑换话费或物品的措施,才导致各种问题。所以,建议各公司要加强积分回报力度,开展常态化的兑换。集团积分统一产品上线后,基本解决了常态化的实物兑换,但仍没有解决积分零头的兑换(如客户在办理品牌变更时有5379分,实物兑换只能兑换掉5000分,还有379没法兑换)。因此,各分公司要设立客户品牌转移时积分零头或所有积分转换成话费的兑换方式。
4、顺便说一些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