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设合字〔2010〕第S 号
工程技术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承包方(乙方):
签约日期:二○一○年月日
樟木头镇工程施工图
勘察设计合同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以下简称乙方) 承担樟木头镇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各方职责,经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主要控制点及建设规模
1、工程名称:樟木头镇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樟木头镇
3、建设规模:
笔架山大道改造工程:路(桥)长约 m,路(桥)宽约 m,双向车道,为城市干道,计算行车速度为 km/h;
二、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
1、工作内容:项目合计全长约 km的工程勘察(包括地形图修补测量、路线横断面及中桩高程测量(每20m一测及重要地貌、地物、地形变化处加密)等);全线施工段的路线、路基路面、排水防护、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市政管线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2、主要技术指标:按交通部及建设部部颁技术标准执行,其中:
道路等级:城市支路级,计算行车速度/ km/h。
三、设计文件编制依据和要求
1、本合同为施工图测设。内容包括施工图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
2、设计文件编制必须依照交通部、建设部颁发的相关规定办理。
3、提交设计文件的要求:
提交文件份数: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八份,施工图预算一式二份。如甲方要求增加文件份数,应在文件出版前一周通知乙方,并另行支付增加文件份数的成本费用。
提交文件时间:签定合同后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若由于甲方原因(如未批复工程实施等),其设计周期相应顺延。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开展本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文件和基础资料,并对其可靠性负责。
(2)为乙方现场勘察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和在其他工程上使用,维护乙方提交文件的版权。
(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测设成果进行验收。
(6)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方案的重大变化或没有为乙方进场作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或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新设计,另行商定费用和工期。甲方要求中途停止委托,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付清相应阶段工作量的勘察设计费,定金不冲抵勘察设计费。
(7)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费用。
(8)指派同志为甲方代表与乙方联系(联系电话: )
2、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和本合同规定要求保证质量,完成一阶段施工图测设任务。
(2)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提交设计文件并承担技术、质量责任,按甲方组织的正式验收和审查意见进行设计补充和修改。
(3)应经多方案踏勘与比选,详细进行各方案比选和资料调查,推荐最佳方案。
(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
(5)乙方若中途停止履行本合同,或未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则应双倍返还甲方预付款。
(6)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