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w,性别:男, 19 年月日出生,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海南A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联系电话: 。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其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11年2月份工资12000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3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11年3月份工资12000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3000元;
4、裁决被申请人按12000元/月的标准支付申诉人2011年4月1日至裁决之日期间的工资;
5、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
事实理由:
通过招聘,申请人于2010年10月25日有被申请人安排在其在海口市^^^^^^^18楼的办公室工作,,担任营销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职务,负责*****品牌保健品销售管理工作。2010年12月25日,由被申请人(甲方)提供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文本,与申情人(乙方)签订了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工作岗位、业绩考核以及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按下列第(1)中工资形式执行。
……(1)、计月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试用期满工资12000元,其中:基本工资2500元,津贴9500元。”
 2011年2月起,被申请人就没有正常给申请人发放工资,在申请人多次询问的情况下,被申请人于2011年4月份补送一份公司有关部门才向我们出示了签署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的《通知》,该通知发送的对象是“集团营销中心加盟连锁部”的主要内容是“集团营销中心加盟连锁部”未完成承诺的销售任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故解除该部门所有人员的劳动关系。被申请人以此《通知》作为不给申请人发放工资的依据,并口头告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从2011年4月中旬起,因被申请人不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申请人没有提供相应的劳动。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以“通知”为由辞退申